证书个税扣除按什么日期填?通过年份还是发证年份?发布日期:2021-09-02 浏览次数: 588 次税务师证书上批准日期为2018年11月11日,但是协会规定是在2019年5月6日至6月10日才能领到证书, 那么该项个人所得税是否在2019年5月或者6月抵扣? 填写个税App的时候发证(批准)日期是否可以填2019年5月或者6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三条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教育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信息;接受技能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因此,发证(批准)时间以证书上注明的批准日期为准。现在有免费的精英会计交流群,每天前150名进群免费,与众多优秀财务人一起讨论业务、交朋友!进群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