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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必须是会议宗旨、基本精神和所议定事项的概要纪实,那么税务局的会议纪要怎么写呢?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税务会议纪要 范文 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税务会议纪要范文一
将相关政策及学习资料纳入党组学习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党组成员对每次学习做到有准备、有发言,以上率下、身体力行、示范推动。使区局党员能够方便快捷地学习分享党章内容及国实际国内形势,真正将学习入脑入心。一是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将相关政策及学习资料纳入党组学习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党组成员对每次学习做到有准备、有发言,以上率下、身体力行、示范推动。二是打造党支部品牌。以党支部为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打造一个支部一个品牌。开展手抄党章活动,党总支不定时进行支部学习完成情况及评比工作,并及时通报。开展微型党课活动,形成人人上讲台的良好学习氛围。三是巧用微信推进学习。区局创建“两学一做”的学习小组微信平台,精选学习内容,推送给每位党员。使区局党员能够方便快捷地学习分享党章内容及国实际国内形势,真正将学习入脑入心。
税务会议纪要范文二
4月15日,双牌县国税局举办“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 知识测试,全局57名党员干部参加了考试。
为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营造良好的学习教育氛围,双牌县国税局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了这次学习教育知识测试,目的是以考促学,引导干部坚定信仰信念,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遵守、维护党章党规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本次考试的内容涉及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等党风廉政方面的知识。为确保能真实反映干部的学习情况,本次考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过程组织严密,井然有序,参考人员认真答卷,纪律严明。
在考试之前,双牌县国税局还组织全局干部认真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以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下一步,该局还将通过举办演讲、知识竞答等方式,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向深入。
税务会议纪要范文三
深圳国税局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将“两学一做”深入到 岗位职责 当中、落实到一线工作当中,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纳税人服务的细节当中,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国地税合作、“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当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时代先锋,赢得纳税人好评。
思想领路,营造学习氛围
自党中央下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规党章、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以来,深圳国税局迅速行动,组织学习教育、酝酿讨论学习初步计划,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列为今年工作重点,融入日常党员教育管理,抓紧抓好。结合实际先行做好预热工作。
一是深入做好思想发动,及早加强宣传引导。把思想发动作为开展好学习教育的重要前提,充分利用“鹏城国税党旗红”智慧党建平台、壹周益读学习的平台、党建网、微信群等新兴媒体途径,向基层各级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广泛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学习内容和主要 措施 ,教育引导全体党员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坚决防止和克服厌倦心理、侥幸思维、松懈情绪和自我满足心态,自觉增强开展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切实调动党员“学”的主动性和“做”的能动性。
二是扎实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及早打牢参与基础。准确把握排查对象、任务、步骤和政策要求,督促基层党支部对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等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及时更新本单位党员信息管理台账、归档党员党费缴纳 报告 单、核发新的组织生活证等,进一步完善各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同时,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引导经查找取得联系的党员和“口袋”党员尽快回归组织、履行党员义务、参加党内活动,有效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为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牢参与基础。
三是切实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家谈活动。结合深圳国税实际,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大家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大家谈活动,着重围绕希望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解决哪些问题,从三方面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等,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和普通党员的意见,做好一手资料采集整理工作,为更有针对性、更深入的开展学习奠定基础。
知行合一,立足岗位做贡献
在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当中,深圳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组织实施“立足税收作贡献、我为党旗添光彩”系列行动,教育引导党员时刻铭记党员身份,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组织税收收入、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等过程中,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涌现出了许多立足岗位做贡献的感人 事迹 。
深圳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是一支仅有10人的年轻团队,平均年龄38岁。然而就是这样一支年轻的队伍,担起了深圳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先锋队”职责。
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自2021年5月1日起,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将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在2021年营改增收官之年,深圳国税局肩负着近80万户纳税人的接收,20多套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10多套征管和辅助系统的开发和平移。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货劳税处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互相鼓励,齐心协力,打响了一场漂亮的“攻坚战”:
政策做加法。如何确保税收新政策落地惠及深圳纳税人,确保纳税人营改增后税负只减不增,是摆在货劳税处面前的严峻任务。提及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该处相关负责人说,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货劳税处迄今为止面临压力最大的一次改革,必须政策做加法,把政策理透,与所涉及的行业无缝衔接,让纳税人分享改革成果。在吃透政策后,货劳税处组织业务骨干,组成“营改增”教材编写组,全面掌握“营改增”政策,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连夜加班,编写了既有政策解读又有案例,涵括税制要素和行业政策,长达40多万字的《深圳国税局营改增培训资料》。该处有的同事在多日劳累后仍带病热情工作、有的年轻人两口子一起加班, “准爸爸”也没有时间照顾家人,全处没有怨言,全身心投入到营改增的准备工作中。大家笑着说:“营改增不是一个人的战斗,是全家人全处团体在战斗!”
服务做加法。本次增值税全覆盖,涉及深圳近80万户纳税人,其中生活服务行业约占81%,建筑业约占14%;房地产业约占3%;金融业约占2%,其中包括中国平安、招商银行、盐田港集团等知名企业。为了让纳税人尽快熟悉政策,货劳税处编写了纳税指南小册子,开办网络课堂,和基层税务机关一起,把政策送上门。深圳国地税还联合举办了2场次的分行业政策宣讲会议。
效率做加法。运用信息技术把办税效率提升,多次与地税部门联合开会商议,开发二手房交易和个人房屋租赁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发票系统,从便利纳税人的角度出发,确保5月1日能代开和代征。
税负做减法。对税负高的行业如安保服务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从以往按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到现在增值税按规定进项税额抵扣,考验着纳税人财务核算的转变适应能力和税务机关管理能力。货劳税处主动调研服务行业的税负情况,急纳税人所急,想纳税人所想,及时向总局汇报有关情况。梳理相关营改增税收优惠,落到实处,确保相关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费用做减法。本次营改增试点的大部分纳税人将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该发票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全部由政府埋单,每户节省近1050元的开票设备费用和服务费。此外,国地税联合办公,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大大方便了纳税人。
申报期做减法。简并试点纳税人申报期,对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度申报。本次新转入营改增的26000多户小规模纳税人将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提高了纳税人资金的周转率。
货劳税处相关负责人说,货劳税处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当成落实“两学一做”的一次“实战演习”,向“为民服务的模范”看齐,努力做好每一个细节。力争通过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让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确保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确保5月1日试点纳税人开出发票,6月1日正常申报。
深入基层,“两学一做”春风拂面
深圳国税局在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当中,认真落实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广泛参与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努力为基层税务机关办实事、解难事。
深圳国税局鼓励一线工作人员做勤政务实的模范,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不断提升工作效能。注重自身能力素质建设,积极参加全国税务领军人才选拔和“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努力成为各自工作领域的行家里手。
基层单位纷纷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创新思路,为纳税人提供细致入微的服务。
为了方便纳税人,深圳坪山新区率先建立国地税联合办税示范点,两局在纳税服务、税源管理、信息共享3个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携手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政策解读多口径、执法多头查的问题,实现了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提高了办税效率,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切实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形成纳税企业、税务机关、区域经济三方共赢的新局面。
深圳前海的国地税联合办税示范点,在“两学一做”春风吹拂之下也是花繁果茂:为了便利纳税人,前海国地税共同开展了联合办证、联合咨询导税等6项纳税服务;双方搭建起统一的数据平台,共享内部涉税信息、执法信息和税源调查分析数据三大方面内容;前海国税局向深圳国税局申请了3个IOA虚拟账号,涉及征管、税政、纳税服务三大主要部门;前海国地税通过IOA办公平台,实现国地税科室工作往来。
深圳蛇口国地税也不断加强合作:一是掌上互通。蛇口国税微信号和蛇口地税微信号分别增加了双方的链接模块。通过在微信号上提供国地税对应业务的链接,纳税人可以快速、便捷地办理国地税业务。二是课堂共建。统筹蛇口国税、蛇口地税纳税人培训工作,联合开辟税收大讲堂、政策发布会、专题辅导会等宣传 渠道 ,有针对性地宣传纳税人关注的国地税政策,实现国地税涉及税法宣传、税收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统一安排、内容统一发布、师资统一授课,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学两家税”。三是信息共享。推 出国 地税联合开展税邮合作项目。通过税邮合作,完善基础纳税人的信息管理,针对国地税业务特点,与邮政开展深度合作。四是风险共防。建立税收风险信息相互提示机制,国地税定期交换纳税人风险信息,包括登记基础信息不实、申报不同步风险信息、违法处罚等。
据深圳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国税在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中,还特别强调领导干部作表率,深圳国税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将督促指导各自联系点的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带头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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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税务专管员都会建立一个微信群,这个微信群就包含了所有他管辖的公司企业的会计人员,所以他推送的信息话一般都是在这个微信群中推送,如果你没有进入这个微信群的话,你收不到信息的。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常科发〔2022〕38号 各辖(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2〕6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二)凡2019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19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常州市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2022年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二、申报受理时间 (一)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常年申报受理、分批集中审核的方式,企业自当年汇算清缴完成后即可开始申报(每年仅限申报1次)。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所在地科技部门通知为准。常州市科技局受理武进区、天宁区、钟楼区科技局及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报送的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二)常州市范围内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在4月20日前将资质认定材料报市财政局审核;外市的会计师事务所须于5月10日前将资质认定材料报市财政局审核。三、企业申报流程 (一)从今年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一网通报”的方式开展,企业仅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不再对企业开放。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点击“用户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如企业尚未注册,则点击“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登录(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自今年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证明事项、证明内容、承诺效力、不实承诺责任、核查权力等详见《省通知》附件6。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承诺已经知晓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告知全部内容,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企业账号)—高企认定申报—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勾选已阅读并同意《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点击确认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带申请企业名称等信息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本,点击打印(系统默认A4纸,正反打印)。申请企业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相应位置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后,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 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在申报前将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的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 (三)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第1点所称“不良记录”包括:(1)因执业情况受到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行政处罚;(2)受到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自律惩戒(含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3)受到税务师行业组织自律惩戒(含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年检不合格、取消会员资格);(4)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的其他不良记录。 企业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信息查询—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众查询栏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事务所/税务师查询栏目,查询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信息。 (四)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企业账号)—高企认定申报—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省通知》附件1,须原件扫描),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常州市科学技术局。企业主要负责人须认真检查填写与上传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签字盖章齐全。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自行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五)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应积极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具体评价流程见常州市科技局网站通知公告(网址:)。四、地方审核汇总 (一)各辖(市)区科技部门要指导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做好相关数据的填写、告知承诺制办理和附件上传工作,并按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内容见《省通知》附件7),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二)对通过现场核查的申报企业,各辖(市)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科技部门主要对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交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通过审核知识产权原件、与知识产权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核实等方式认真审核,汇总形成《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企业知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省通知》附件5);同时对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经现场核查企业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出具意见。财政部门主要对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税务部门主要对税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并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省通知》附件4)上盖章;税务部门还需对申报材料中销售收入、总收入与纳税申报系统数据进行对比并出具意见。五、相关要求 (一)各辖(市)区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与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方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Q群、微信群、网络直播、录播等方式,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政策宣传、解读,做好相关信息咨询,积极推进和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主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相关业务培训,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加强与同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对申请认定前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有机衔接,重点加强对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辅导,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扎实做好企业创新管理服务工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二)各辖(市)区科技部门在组织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和《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203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有关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申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辖(市)区科技部门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不得直接受理非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各辖(市)区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应按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审查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把好审核关,杜绝审核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各辖(市)区科技部门应合理安排企业填报时间,防止因申报过于集中造成网络拥堵。 (四)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的依据,企业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企业须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审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涉及参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服务机构,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任何以承诺为企业通过评审为由诈骗钱物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请企业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六、联系方式 高企申报工作可咨询当地科技部门或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高企奖励政策可咨询市科技局高新处。 溧阳市科技局 史靓曦 电话:87172808 金坛区科技局 周 靓 电话:82898758 武进区科技局 方 亮 电话:86310233 武进高新区科技局 王丽丹 电话:86220261 新北区(常州高新区)科技局 巢东方 电话:85178973 天宁区科技局 潘华阳 电话:86915821 钟楼区科技局 丁 文 电话:68202812 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 许健宏 电话:89863024 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陈 靖 电话:85681525 常州市财政局政策法规处 王余华 电话:85681868 常州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孔婉冬 电话:89858838 市生产力发展中心高新科 童灵、陈瑶 电话:82005605 市生产力发展中心高新科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运河路456号3号楼4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