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到县一级,乡镇一般就没有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国家税收管理的行政管理机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设置三级机构,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派出机构。一、市局机关(一)内设机构1、办公室2、政策法规处3、流转税管理处4、所得税管理处5、征收管理处6、财务管理处7、计划统计处8、进出口税收管理处9、国际税务管理处10、人事处(保卫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11、教育处12、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二)直属机构1、稽查局2、直属税务分局3、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三)事业单位1、信息中心2、机关服务中心3、培训中心4、税收科学研究所5、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6、北京市税务学校(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培训中心)二、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崇文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宣武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丰台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石景山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门头沟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房山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顺义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密云县国家税务局北京市怀柔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平谷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大兴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昌平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延庆县国家税务局北京市燕山地区国家税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西站地区国家税务局三、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根据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工作实际情况,按照经济区域设置原则和提高控管理度、降低征收成本、方便纳税人的原则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