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小说《鲁宾逊漂流记》中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丹尼尔·笛福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让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章节概况,欢迎阅读。
1.第一次航行
鲁滨逊的父亲原来指望儿子学法律,但是鲁滨逊却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鲁滨逊去赫尔时,他的一位同伴正要坐其父亲的船到伦敦去,他动心了,于是,他跟着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他十九岁。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他感到全身有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惧。他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他的命,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待在他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同伴酿的一碗甜酒后,他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2.第二次航行。
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
3.第三次航行。
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鲁滨逊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当起了庄园主。生活过得很顺遂。
4.第四次航行触碓
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鲁滨逊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他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想不到,他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
5.埋甲壳虫。
初到荒岛,看见沙滩上的一只甲壳虫。他抓起一把又一把的沙子把甲壳虫埋住,可一会儿甲壳虫又会重新爬出,这件事对他促动很大。(也许日后鲁滨逊正是凭着这种甲壳虫精神在荒岛生活了28年之久。)
6.和小狗小鸟说话。
鲁滨逊唯一的伙伴就是那只狗,怕自己将人类的语言忘记,他坚持每天与狗说话。(说明他是很想念人类社会的。)
7.每天坚持写日记。
凭借古老的记时方法,鲁滨逊坚持每天写日记。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回到人类家园。
8.从船上搬运东西到荒岛上
当时鲁滨逊身上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待到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他就沿着海岸走去。使他大为高兴的是,竟然发现了淡水。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之后,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但最叫他高兴的是竟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便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他就干了起来。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他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他的住所。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所有这些东西他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到了第三十天夜里,他的搬运工作做完了,也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9.晒葡萄干、打山羊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鲁滨逊过了好久后才发现的,他把它们晒成葡萄干。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于是,他饲养起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
10.制作日历
鲁滨逊把柱子做成一个大十字架,立在他第一次上岸的地方。在这根柱的四边,他每天用刀刻一个凹口,每七天刻一个长一倍的凹口,每月刻一个再长一倍的凹口。就这样他就有了一个日历,可以计算日期了。
11.第一次种大麦和稻子失败
要想确保他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鲁滨逊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他非办不可的事。但是他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
12.挖地窖、造个捣小麦的石臼,
鲁滨逊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第一块长木板。他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
13.第一次造船失败
鲁滨逊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铁树,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太大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他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14.鲁滨逊制陶器
出于生活的需要,鲁滨逊开始着手制造陶器。在找到陶土后,他做了无数次试验。刚开始,有的由于陶土太软没有做完,有的由于温度太高而爆裂。摸索了两个多月后,终于做成两个大瓦器,还有许多小型器皿,但还是没有可以装流质、经得起火煮的泥锅。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有的破泥制器皿被烧得像石头一样硬,于是鲁滨逊开始研究烧陶的火力,最后烧成了三个瓦锅、两个瓦罐,其中有一个罐子正是鲁滨逊最需要的。
15.第一次发现人的脚印
一天,鲁滨逊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他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雳。他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他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他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他的住处。一连三天三夜,他都不敢外出。
16.搭救“星期五”
有一天早晨,鲁滨逊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鲁滨逊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山下朝他们跑了去,打死了两个野人,及时救下了跑出来的一个俘虏。鲁滨逊把他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这野人是在这一天获救的。“星期五”在鲁滨逊的教导下,很快学会了穿衣、开枪、讲英语、信基督……成为鲁滨逊最忠实的仆人和朋友。
17.鲁滨逊与“星期五”造木舟
为了到孤岛对面的大陆,鲁滨逊便想和“星期五”一起造独木舟。由于他思船心切,没有经过太多考虑便开始工作。结果,花去数月时间好不容易用大柏树凿成的木舟却因太大而废弃。又过了几年,鲁滨逊吸取教训,在沿河的地方又凿了一只更小的独木舟,并且安装了桅杆和帆,又在舟内凿了许多用来放东西的槽。但是因为木舟太小,鲁滨逊未能乘它到对面的大陆,只能在附近使用。
18.救“星期五”的父亲
正当鲁滨逊与“星期五”做好木船,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鲁滨逊气坏了。他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自己带上了大刀,冲下山去,把野人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俘虏中竟然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
19.离开荒岛
鲁滨逊给了那个白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岛上来。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他的荒岛附近抛了锚。鲁滨逊帮那位船长夺回了船,跟船长一起回到了英国。他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
过了几年,鲁滨逊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20.回到英国
鲁滨逊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二十九天。鲁滨逊总以为他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他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他的父母都已去世,因无法尽孝而感到遗憾。因为他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他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他去干那项倒霉的.差事之前,就委托船长经营鲁滨逊在巴西的庄园。见船长如此诚实,鲁滨逊十分高兴,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船长死后每年付给他的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鲁滨逊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除了要到岛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没作漫游了。
第一章:最初的冒险
年轻的鲁滨逊曾被家里要求学法律,但是在当时的大背景下,鲁滨逊一心只想跟随那些他崇拜的偶像们去航海探险,终于被他抓到一次机会,随船出行,结果第一次航海因为遇到大风暴而沉没,鲁滨逊从旱路回到了伦敦,第二次出海成功到达了非洲,获得了不菲的收入,第三次航海被海盗俘虏,但是机智的鲁滨逊最后逃了出来,被葡萄牙商船搭救后,到达巴西。
第二章:第四次航行
在巴西,鲁滨逊独自经营着一个种植园,经过鲁滨逊的努力之后已经小有收入了,但是鲁滨逊不满足于这样的赚钱方式,在别人的哄骗下到非洲贩运黑奴,结果遇到大风暴,所有人只有鲁滨逊一人独存,漂流到了无名荒岛。
第三章:孤岛谋生
最初到达荒岛,鲁滨逊的生存非常简单,所幸发现了淡水还有发现了破碎的半条船,并且在船上找到了很多生活必需品,安定下来以后在岛上探索发现岛上有很多野果树,还有野山羊后来鲁滨逊开始尝试播种麦子和稻子,并且开始挖地窖储存淡水等等,积极的建设荒岛,维持自己的生存。
第四章:孤岛建设家园
孤独一人的日子里,鲁滨逊坚持与狗说话,坚持写日记,并且在这期间,鲁滨逊花了五个月的时间砍倒了一颗大树,做成了一只独木舟,以便自己逃离小岛使用,结果因为小船太大没办法搬运到海里而放弃。之前种植的大麦小麦也都获得了收成,还找到了很多葡萄可以晒葡萄干吃,温顺的山羊也被驯养,可以随时捕捉食用。
第五章:发现食人族,营救星期五
鲁滨逊闲逛的时候发现沙滩上有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光脚脚印,经过寻找,发现是一伙食人生番的活动迹象。在某一天早上,通过望远镜发现这伙食人生番绑了土著人要吃掉,鲁滨逊及时救下了一个土著,并给这个土著起名为星期五,通过星期五的叙述,鲁滨逊了解到了周边大陆的事情。
第六章:为结束孤岛生涯努力
星期五经过鲁滨逊的培养之后,学会了很多东西,并且能够跟鲁滨逊进行简单的交流,他们一起制作了一艘船,在准备航行的时候发现食人族又带了好几个俘虏准备到岛上吃掉他们,鲁滨逊和星期五用计救下了这些人,发现是星期五的父亲以及几个西班牙人。
第七章:逃离荒岛
突然有一天一艘英国船靠近了岸边,并且有几个人被驱逐了下来,经过了解才发现原来是船上的几个水手叛变了,被驱逐的是船长和大副等高级船员,经过谋划,鲁滨逊帮助船长夺回了大船,并且惩罚了带头的几个人,然后鲁滨逊和星期五搭乘大船回到了英国,并且取回了自己的巴西种植园,结婚生子以后,过了几年,鲁滨逊还回到了自己的荒岛,之后就没有哦再远行了。
1.第一次航行鲁滨逊的父亲原来指望儿子学法律,但是鲁滨逊却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鲁滨逊去赫尔时,他的一位同伴正要坐其父亲的船到伦敦去,他动心了,于是,他跟着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他十九岁。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他感到全身有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惧。
他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他的命,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待在他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同伴酿的一碗甜酒后,他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2.第二次航行。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
3.第三次航行。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鲁滨逊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当起了庄园主。生活过得很顺遂。
4.第四次航行触碓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鲁滨逊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他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想不到,他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
5.第一次种大麦和稻子失败要想确保他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鲁滨逊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他非办不可的事。但是他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
6.挖地窖、造个捣小麦的石臼,鲁滨逊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第一块长木板。他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
7.第一次造船失败鲁滨逊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铁树,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太大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他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8.鲁滨逊制陶器出于生活的需要,鲁滨逊开始着手制造陶器。在找到陶土后,他做了无数次试验。刚开始,有的由于陶土太软没有做完,有的由于温度太高而爆裂。摸索了两个多月后,终于做成两个大瓦器,还有许多小型器皿,但还是没有可以装流质、经得起火煮的泥锅。
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有的破泥制器皿被烧得像石头一样硬,于是鲁滨逊开始研究烧陶的火力,最后烧成了三个瓦锅、两个瓦罐,其中有一个罐子正是鲁滨逊最需要的。
9.第一次发现人的脚印一天,鲁滨逊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他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雳。他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
他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他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他的住处。一连三天三夜,他都不敢外出。
10.搭救“星期五”有一天早晨,鲁滨逊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鲁滨逊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山下朝他们跑了去,打死了两个野人,及时救下了跑出来的一个俘虏。
鲁滨逊把他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这野人是在这一天获救的。“星期五”在鲁滨逊的教导下,很快学会了穿衣、开枪、讲英语、信基督??成为鲁滨逊最忠实的仆人和朋友。
11.鲁滨逊与“星期五”造木舟为了到孤岛对面的大陆,鲁滨逊便想和“星期五”一起造独木舟。由于他思船心切,没有经过太多考虑便开始工作。结果,花去数月时间好不容易用大柏树凿成的木舟却因太大而废弃。
又过了几年,鲁滨逊吸取教训,在沿河的地方又凿了一只更小的独木舟,并且安装了桅杆和帆,又在舟内凿了许多用来放东西的槽。但是因为木舟太小,鲁滨逊未能乘它到对面的大陆,只能在附近使用。
12.救“星期五”的父亲正当鲁滨逊与“星期五”做好木船,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鲁滨逊气坏了。
他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自己带上了大刀,冲下山去,把野人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俘虏中竟然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
13.离开荒岛鲁滨逊给了那个白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岛上来。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他的荒岛附近抛了锚。鲁滨逊帮那位船长夺回了船,跟船长一起回到了英国。
他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鲁滨逊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14.回到英国鲁滨逊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二十九天。鲁滨逊总以为他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他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他的父母都已去世,因无法尽孝而感到遗憾。因为他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他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
在他去干那项倒霉的差事之前,就委托船长经营鲁滨逊在巴西的庄园。见船长如此诚实,鲁滨逊十分高兴,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船长死后每年付给他的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笛福生活的时代,正是英国资本主义开始大规模发展的年代。1702年,他发表《消灭不同教派的捷径》,讽刺政府的宗教政策,因而被捕,并被判处枷示三次。出狱后,从事编辑报刊,还写了不少政治、经济方面的小册子,因言论关系又曾三次被捕。1719年,笛福发表了他的第一部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这部小说是以亚历山大·赛尔柯克在荒岛上的真实经历为原型的。据当时英国杂志报导:1704年4月,赛尔柯克在海上叛变,被船长遗弃在距智利海岸900多公里的胡安一费尔南德斯群岛中的一个叫马萨捷尔的小岛上。4年零4个月后被航海家发现而获救。
那时,赛尔柯克已忘记了人的语言,完全变成了一个野人。笛福受这件事的启发,构思了鲁滨逊的故事。但在小说的创作过程中,笛福从自己对时代的观感和感受出发,以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冒险进取精神和18世纪的殖民精神塑造了鲁滨逊这一形象。
人物介绍
鲁滨逊
17世纪中叶,鲁滨逊·克鲁索出生在英国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产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航行于波涛汹涌、危机四伏的大海上。
后来遭遇船难而流落荒岛,英国流亡贵族鲁滨逊在极度与世隔绝的情况下,运用水手时代训练而来的地理方位标示、天象人文观测、日移与潮汐变化登计法等与奥妙的自然搏斗,同日,记录下自己的荒岛生涯,并随时等待时机逃离绝境。
鲁滨逊在自治的日历星期五这一天,救下了食人族男孩星期五,星期五是被食人族作为祭祀的祭品带到荒岛上来的,无法再回到他的部族。随着两个人的朝夕相处,鲁滨逊面对一个与自己不同种族、宗教及文化的人,慢慢改变了自己,两人发展成亦父亦友的情谊。这份文明世界所缺少的友谊成为鲁滨逊后来经历20多年荒岛生活的精神支柱。
星期五
星期五是一个野人,有一次在沙滩上差点被另一个部落的野人吃掉,但鲁滨逊最后救了他,正好当天是星期五,所以鲁滨逊就给他命名为“星期五”。也由于他们之间的真挚友谊他才得以存活下去,并回到了家乡。
星期五是一个朴素、忠诚的朋友和智慧的勇者,他知恩图报,忠诚有责任心,适应能力强,他和鲁滨逊合作着施展不同的技能在岛上度过了许多年,星期五的到来让鲁滨逊圆了归家梦,自己则做了鲁滨逊的助手。星期五要求上进,很快就融入了文明人的生活,是个乐观,可爱的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鲁滨逊漂流记
《鲁宾逊漂流记》 ---------------------------------------------------------------------------------言情小说-网络小说-现代文学-外国文学-学术论文-武侠小说-宗教-历史-经济-军事-人物传记-侦探小说-古典文学-哲学-网上书店--------------------------------------------------------------------------------"我说,"它要吃掉你的!""吃掉我!吃掉我!"星期五一连说了两遍,"我还要吃掉它哩!我要让你们乐一乐。你们都站开。我要让你们乐一乐!"于是他坐在地上,脱下靴子,换上一双便鞋。这是一种皮底鞋,他衣袋里正好有一双。他把马交给听差,然后带着他的枪,一阵风似地飞快跑了过去。那只熊正慢条斯理地向前走,看起来不想惹任何人。可是星期五走到它跟前,向它打招呼,好像熊能听懂他的话似的。"你听着,你听着,"他说,"我在跟你说话哩!"我们远远跟在后面。这时我们已走下了山,进入了山这边的加斯科尼剩这儿地势平坦开阔,到处是树木。我们进入了一片大森林。星期五追上了那只熊,捡起一块大石头向它丢去,正好打在熊的头上。当然,这一点也没伤着它,就像打在一座墙上。可是这样一来,星期五的目的达到了,星期五这家伙简直毫无畏惧,他这样做纯粹是挑,好惹那只熊来追他,照他的说法是逗我们"乐一乐"!那只熊感觉到有石头打它,并看见了星期五,登时转身向星期五追来。那熊迈开大步,摇摇摆摆,跑得飞快,差不多和马小跑一样快。星期五撒腿就跑,仿佛向我们这边跑来求援似的。于是大家决定向熊开枪,救我的人。但我心里非常生气。因为那熊本来好端端地在走它的路,并没有要惹我们,尤其使我生气的是,他把熊引向我们这儿来,自己却跑掉了。于是我高声叫道:"你这狗东西,你就这样让我们乐一乐吗?快走开,牵上你的马,我们可以开枪打死这畜牲。"他听到了我的话,就叫起来:"别打,别打!站着不要动,好戏在后面哪!"星期五生就一双飞毛腿,他跑两步,熊才跑一步。突然,他一转身,从我们旁边跑开,看到那边有一棵大橡树正合他的需要,就向我们招手,叫我们跟上去。同时,他跑得更快,把枪放在离树根大约五六码的地上,自己敏捷地爬上了树。熊也很快跑到树下,我们一行则远远地跟在后面。那熊先在枪边停了下来闻了闻那支枪,没有去动它,就往树上爬。虽然那家伙身子笨重,但爬起树来像猫一样灵活。我对星期五的这种愚蠢行为深为惊愕,一点也看不出有什么好笑的地方。我们看到熊已经上了树,也一起策马向前。当我们来到大树跟前时,星期五已爬到一根树枝的枝梢上,那根树枝长长地向外伸展。这时,那熊也上了那树枝。它沿着树枝向外爬,越向外爬,树枝就越细越软。"哈,"星期五对我们说,"现在你们看我教熊跳舞。"于是他在那支树枝上大跳大摇,弄得那熊摇摇欲坠,只好站住不动,并开始往后回顾,看看怎样能爬回去。我们看到这样子,果然都开怀大笑起来。但星期五玩熊才刚刚开个头呢。他看到那熊站着不动了,就又去招呼它,仿佛相信熊也能讲英语似的。"嗨,怎么啦!你不过来了?请你再朝前走吧!"于是,他不再摇摆树枝了。那只熊也似乎明白他的话似的,又向前爬了几步。于是,星期五又开始大跳大摇,那熊又站住了。我们认为,这时正好可以向熊头上开一枪,把它打死。于是就叫星期五站着别动,我们要打熊了。可是星期五大声叫着求我们:"喔,请不要开枪,等会儿我会开枪的。"好吧,现在长话短说,星期五又在树枝上大跳大摇了一阵子,那只熊爬在上面,东倒西摇,引得我们大家都笑了个够。可是,我们都不知道星期五玩的是什么鬼把戏。起初,我们以为星期五要把熊从树枝上摇下来,可是,我们看得出,那熊也相当狡猾,不肯上当,它再也不肯往前多走一步,怕自己被摇下来,只是一个劲地用它那又宽又大的脚掌紧紧地抓住树枝。所以,我们不知道这件事将会有什么结局,也想象不出这场玩笑最后会如何结束。但星期五很快就解开了我们的疑团。他见那熊紧抓树枝,不肯往前挪动一步,就说:"好吧,好吧,你不走,我走,我走。你不到我这儿来,我到你那儿去。"说完,他爬到树枝的末梢,那地方只要用他的体重一压,就会垂下来。他轻轻从树枝上滑下来,等到他离地不远时,一下子就跳到地上,飞也似地向他的枪跑过去,把枪拿在手里,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唔,"我对他说,"星期五,你现在想干什么?为什么你不开枪打死它?""不打,"星期五说:"还不打。现在不开枪,我不打它。我呆在这儿,再让你们乐一下。"不久,我们就看到,他真的这样干了。因为那熊见他的敌人走了,也就从它站着的树枝上往后退。但它往回走的时候极其从容不迫,每走一步,都要回头看一下。退着退着,它终于退到树干上来。然后,它还是倒着身子,从树干上往下爬;它脚掌紧抓树干,一步一步地往下退,依旧是那样从容。就在那熊的后腿刚要落地,星期五一步赶上去,把枪口塞进它的耳朵,一枪就把它打死了。这时候,星期五这家伙转过身来,看看我们有没有笑。他看到我们都喜形于色,他自己也哈哈大笑起来。"我们那里就是这样杀熊的。"星期五说。"你们真的是这样杀的吗?"我问,"你们没有枪怎么杀啊?""没有,"他说,"没有枪,我们用箭射,很长很长的箭。"星期五的游戏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一场很好的消遣。可是,我们现在还在荒山野地里,向导又受了重伤,真不知怎么办才好。刚才狼群的嚎叫声还一直在我的耳际回响。说实话,除了我有一次在非洲海岸听到过的那些野兽的吼叫声之外,还从来没有听到过任何声音使我这样毛骨悚然。关于非洲海岸的那次经历,我前面曾叙述过了。由于上述这些情况,再加上天快黑了,我们便不得不匆匆离开。不然的话,依星期五的意思,我们一定会把那巨熊的皮剥下来,那是很值钱的。可是,我们还要赶九英里的路,向导也一直催我们快走,我们只好丢开那只熊,继续往前赶路。地上仍有积雪,不过没有山里那么深,因而走起来也不那么危险了。后来,我们听说,那些凶猛的野兽由于饿急了,都从山上下来跑到树林和平原上来寻找食物。它们袭击村庄和居民,咬死许多羊和马,甚至还伤了一些人。向导对我们说,我们还要经过一个危险的地方。如果这一带还有狼的话,我们一定会在那里碰到。那地方是一片小小的平川地,四周都是树林。要想穿过树林,就必须走一条又长又窄的林间小道,然后才能到达我们将要宿夜的村庄。当我们进入第一座树林时,离太阳落山仅半小时了,到我们进入那片平川,太阳已经下去了。在第一座树林里,我们什么也没有碰见,只在一块二百来码长宽的林间空地上,看见有五条大狼,一条跟着一条,飞快地在路上越过,大概是在追赶一个什么小动物吧,因为那小动物就在他们前面。那些狼没有注意到我们,不到一会儿,就跑得无影无踪了。我们的向导本来就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他看到这情景,就嘱咐我们早作准备,因为,他相信,一定会来更多的狼。我们手里紧握着枪,眼睛紧盯着四面八方。可是在我们穿过那座一英里多长的树林,进入平川地以前,再也没有看见过别的狼。等我们一进入平川,向四下一望,头一眼就见到一匹死马。这是一匹被狼群咬死的马,同时见到至少有十二条狼在那里大吃特吃;其实,马肉早就给它们吃光了,现在正在啃马骨头呢!我们感到不应该去打扰它们的盛宴,何况它们也没有注意我们。星期五本来想向它们开枪,可是我怎么也不同意。因为我感到,我们的麻烦还在后面呢,尽管我们现在还不知道。我们在那片平川地上还没走上一半的路,就听到左边森林里此起彼落的狼叫声,令人胆颤心惊。不一会儿,就看见上百只狼一窝蜂似地向我们扑来。那些狼都排成单行,就像一位有经验的军官所带的部队一样整齐。我简直不知道如何对付它们。结果,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我们互相靠拢,排成一行。于是,我们马上照此行事。为了不致使我们的火力中断太久,我下令只许一半人开枪,另一半人作好准备;如果第一排枪响过后,狼群继续向我们冲来,就开第二排枪;同时,在开第二排枪时,那开第一排枪的一半人,不要忙于装他们的长枪,而是应该抽出手枪,作好准备。因为我们每人身上都有一支长枪和两支手枪。用这种办法,我们可以连续开六排枪,每次有一半人开枪。然而,当时还没有必要这样做。放出第一排枪之后,我们的敌人就给枪声和火光吓坏了,马上停止了前进。有四条狼被我们打中头部,倒了下来;另外有几条受了伤,鲜血淋淋地跑掉了。这在雪地上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我发现,狼群停止了攻击,但没有后退。这时,我忽然记起有人说过,就是最凶猛的野兽,听见人的声音也会害怕。于是我就叫大家拼命呐喊。这个办法果然很有效。我们一喊,狼群就开始后退,掉头跑掉了。我又下令朝它们背后开了一排枪。这样一来,它们才撒腿跑回树林里去了。这时,我们才有时间重新给枪装上弹药。同时,我们抓紧时间继续前进。可是,我们刚装好枪准备上路时,又从左边原来的那座树林里传出了可怕的嚎叫声。这一次狼群离我们较远,但却在我们去路的正前方。黑夜来临了,光线变得暗淡起来。这对我们更加不利。叫声越来越响,我们不难辩别出,那是恶狼的嚎叫。突然,出现了两三群狼。一群在我们左边,一群在我们后边,还有一群在我们前面,看样子已经把我们包围起来了。我们见狼群并没有向我们进攻,就催马继续前进。可是路很难走,只能让马小跑着。跑着跑着,便看见远处有一个森林的进口,我们非得穿过那片树林,才能走到这片平川的尽头。当我们走进那林间小道时,只见那路口站着数不胜数的狼。这不禁使我们大吃一惊。突然,在树林的另一个入口处,我们听见一声枪响。向左边一看,只见一匹马从树林里冲出来,一阵风似地向前飞奔。马上的马勒马鞍均完好无损。同时有十六、七只狼,飞快地在后面追着。当然,马要比狼跑得快得多,它把狼群远远地丢在后面。可是,问题是那匹马不可能支持太久,最后必然会给狼群追上。正当此时,我们又看到了一幅可怕的景象。当我们催马走近那匹马奔出来的路口时,见到了一匹马和两个人的尸骸,毫无疑问是给狼咬死吃掉的。其中一个人身边还丢看一支枪,枪是放过的,所以一定就是刚才开枪的人。现在,他的头和上半身都已给狼吃掉了。看到这副惨状,我们都不禁心惊肉跳,不知如何办才好。但那群野兽不久就逼得我们不得不采取行动。这时,狼群已把我们包围,想以我们一行人马果腹。我相信,一共有三百来只。值得庆幸的是,在离树林入口处不远,正好堆着一大批木料,大概是夏天采伐下来堆在那里预备运走的。这对我们的行动非常有利。我把我这一小队人马开到那堆木料后面。那儿有一根木头特别长,我就把队伍在那根长木头后面一字排开。我让大家都下马,把那根长木头当作胸墙,站成一个三角形或三边形的阵线,把我们的马围在中央。我们这样做了,而且也幸亏这样做了。因为这群饿狼向我们发动了攻击,其凶猛程度在狼害为患的当地也是罕见的。它们嚎叫着向我们扑来,窜上了那根长木头。前面我已提到,我们以此长木头作为胸墙。它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扑向猎物。从它们的行动判断,其目标主要是我们身后的那些马匹。我命令我的队伍像上次那样分两批开火,一人隔一人放枪。他们都瞄得很准。第一排子弹开出去,就打死了好几只狼。可是,我们不得不连续开火。这批恶狼忧如恶魔一样,前仆后继,不知死活地向前猛冲。第二排枪放完后,我们以为狼群暂时停止了进攻,我也希望它们已经逃走。但一会儿,后面的狼又冲上来了。我们又放了两排手枪子弹。这样,我们一共放了四排枪。我相信,至少打死了十七、八只狼,打伤的大约多一倍。可是,它们还是蜂拥而来。我不愿匆匆放完最后一排枪,就叫来了自己的仆人。我没有叫星期五,而是叫了我新雇的那个水手。星期五有更重要的任务要完成。在我们开火的时候,他以惊人的速度给我和他自己的枪装弹药。所以我说,我叫的是新雇的仆人。我给了他一角火药,命令他沿着那根长木头把火药撒下去,撒成一条宽宽长长的火药线。他照着办了。他刚转身回来,狼群就冲了过来,有几只甚至已冲上了那根长木。我立即抓起一支没有放过的手枪,贴近火药线开了一枪,使火药燃烧起来。冲上木料的几只狼给烧伤了;其中有六、七只由于火光的威力和惊恐,竟连跌带跳地落入我们中间。我们立即把它们解决了。其他的狼被火光吓得半死,加上这时天已黑下来,火光看起来就更可怕了,这才使那些狼后退了几步。这时,我就下令全体人员用手枪一起开火,那是我们剩下的最后一批没有放过的手枪。然后大家齐声呐喊。这才使那些狼掉转尾巴逃跑了。于是我们马上冲到那二十多只受伤狼跟前;它们已跑不动了,只是在地上挣扎。我们拿起刀乱砍乱杀。正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这办法果然很奏效,因为那些逃跑的狼听到它们同伴的惨叫声,知道事情不妙,就吓得跑远了,而且再也没有回来。我们一共打死了六十多只狼。要是在白天,我们也许能杀死更多。扫清了敌人,就继续前进。我们还要赶三英里的路。在路上,有好几次,听到饿狼在森林里嚎叫咆哮。有时,好像还看到几只狼的身影,但因雪光耀眼,不敢十分肯定。大约又过了半小时,我们才到了预定要过夜的那个小镇。到了那里,发现全镇人个个惊恐万状,并全副武装。原来昨天晚上,有不少狼和几只熊侵入了村子,把人们吓坏了,只好昼夜巡逻守卫;尤其是夜里,更要严加把守,保护牲畜,更要保卫全体居民。第二天早晨,向导的病势加重了;他的两处伤口化脓,因而四肢都肿胀起来,根本无法上路。我们只得雇了一个新向导,把我们带到土鲁斯。那儿气候温和,物产丰富,风景明媚,既没有雪,也没有狼或其他猛兽。当我们在土鲁斯把我们的经历告诉那些当地人时,他们对我们说,在山下大森林里,碰到狼是常事,尤其是当白雪覆盖大地,狼就成群出现。他们再三问我们,我们雇了哪个向导,竟敢在大雪天带我们走这条路。他们说,我们没有给狼吃掉,真是万幸!我们告诉他们,我们是把马围在中间,摆成一个三角形的阵势打退狼群的。他们听了后大大责怪了我们一阵子,说我们没有把命送掉,真是运气。狼主要是想吃马。它们之所以那样奋不顾身冲上来,是由于看到了我们身后的马。一般来说,狼是怕枪的,但当它们饿疯时,就会不顾危险,只想抢马吃了。要不是我们连续开枪,并且最后用点燃火药的办法把他们吓退,我们大概早就给那些饿狼撕成碎片吃掉了。其实,只要我们安安稳稳地坐在马上,像骑兵那样向狼群开枪,它们看到马上有人,就不会把马看作猎物了。最后,他们又说,如果我们大家紧挨在一起,丢开我们的马,狼就一心只想吃马而不会管我们,我们也可平安通过,更何况我们有武器,而且人多势众。对我来说,这次遇险,是我一生中最可怕的一次。当时,我看到三百多个恶魔般的畜牲嚎叫着向我们冲来,张开大嘴恨不得一口把我们吞掉,而我们又无处可躲,无处可退,我以为一定完蛋了。说实在的,从此我再也不想过那些山了。我觉得宁可在海上航行三千海里,那怕一星期遇上一次风暴,也比过那些荒山野岭强。在法国的旅程,一路上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可记;即使有,也不过是许多其他旅行家已记过的事,而且他们肯定比我记得好得多。我从土鲁斯到巴黎,一路马不停蹄,直达加莱。随后,在一月十四日,平安渡过海峡到达多佛尔。这整整一个最严寒的冬季,我就在旅行中度过了。现在我已抵达旅行的终点了。在短短的几天里,我兑现了带来的几张汇票;我新获得的财产,也都安全地转到了我的手上。我的长辈和良师益友,就是那位心地善良的老寡妇。她衷心感激我汇给她的钱;因此,她不辞劳苦,对我关怀备至,尽心尽力为我服务。我对她也是一百个放心,把所有的财产都交托给她保管。这位善良的、有教养的女人,确实品德高尚,廉洁无瑕,我对她自始至终都非常满意。当时,我打算把我的财产交给这位妇人代管,我自己出发去里斯本,再从那里去巴西。但这时我有了另一个顾虑,那就是宗教问题。早在国外时,尤其是我在荒岛上过着那种孤寂的生活时,我对罗马天主教就产生了怀疑。因此,我若想去巴西,甚至想在那里定居,在我面前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我决定毫无保留地信奉罗马天主教,要么我决定为自己的宗教思想献出生命,作为殉教者在宗教法庭上被判处死刑。所以,我就决定仍住在本国,而且,如果可能的话,把我在巴西的种植园卖掉。为此,我写了一封信给我在里斯本的那位老朋友。他回信告诉我,他可以很容易地在那儿把我在巴西的种植园卖掉。我若同意委托他经办此事,他可以以我的名义通知住在巴西的那两位商人,也就是我那两位代理人的儿子。他们住在当地,一定知道那份产业的价值,而且,我也知道他们很有钱。所以,他相信,他们一定会乐意买下来。他也毫不怀疑,我至少可以多卖四五千葡萄牙金币。我同意让他通知他们。他也照办了。大约八个月之后,去巴西的那艘船又回到了里斯本。他写信告诉我,他们接受了我的卖价,并已经汇了三万三千葡萄牙金币给他们在里斯本的代理人,嘱咐他照付。我在他们从里斯本寄给我的卖契上签了字,并把契约寄回给在里斯本的我那位老朋友。他给我奇来了一张三万二千八百块葡萄牙金币的汇票,那是我出卖那份产业所得的钱。我仍然履行了我先前许下的诺言,每年付给这位老人一百块葡萄牙金币,直到他逝世;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块葡萄牙金币作为他终身津贴。原先这笔钱是我许诺从种植园的每年收益中支取的。现在,我叙述完了我一生幸运和冒险经历的第一部分。我这一生犹如造物主的杰作,光怪陆离,浮沉不定,变化无常,实乃人间罕见。虽然开始时我显得那么愚昧无知,但结局却比我所期望的要幸运得多。我现在可谓是福星高照,佳运交集。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以为我不会再出去冒险了。如果情况不是像后来发生的那样,我也确实会在家安享余年。可是,我现在的情况是,自己已过惯了游荡的生活,加上我目前一无家庭牵连,二无多少亲戚,而且,我虽富有,却没有结交多少朋友。所以,尽管我把在巴西的种植园已经出卖,可是我还常常想念那个地方,很想旧地重访,再作远游。我尤其想到我的岛上去看看,了解一下那批可怜的西班牙人是否上了岛,我留在岛上的那批坏蛋又是怎样对待他们的。这种出自内心的渴望,十分强烈,使我难以自制。我忠实的朋友,就是那位寡妇,竭力劝我不要再外出远游了。她真的把我劝住了。整整七年,她都不让我出游。在这期间,我领养了我的两个侄儿,他俩都是我一个哥哥的孩子。大侄儿本来有点遗产,我把他培养成了一个有教养的人,并且拨给他一点产业,在我死后并入他的财产。我把另一个侄儿托付给一位船长。五年后,我见他已成了一个通情达理、有胆识、有抱负的青年,就替他买了一条好船,让他航海去了。后来,正是这位小青年竟把我这个老头子拖进了新的冒险事业。在此期间,我在国内也初步安居下来。首先,我结了婚。这个婚姻不算太美满,也不算不美满。我生了三个孩子: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可是,不久我妻子就过世了。这时,我的侄子又正好从西班牙航海归来,获利甚丰。我出洋的欲望又强烈起来,加上我侄儿一再劝说,于是,我就以一个私家客商的身份,搭他的船到东印度群岛去。这是一六九四年的事。在这次航行中,我回到了我的岛上。现在,这座小岛已是我的新殖民地了。我看到了我的那些继承人--就是那批大陆上过去的西班牙人,了解了他们的生活情况以及我留在岛上的那几个恶棍的情况,知道他们起初怎样侮辱那批可怜的西班牙人,后来又怎样时而和好,时而不和,时而联合,时而分开;最后那批西班牙人又怎样被迫使用武力对付他们,把他们制服,以及那批西班牙人又怎样公正地对待他们。他们的这段经历如果写出来,也会像我自己的经历一样光怪陆离,变化多端,尤其是他们同加勒比人打仗的故事,更是惊险异常。那些加勒比土人曾三番五次地登上海岛。他们也谈到了岛上生产发展和生活改善情况,以及他们怎样派了五个人攻到大陆上去,虏来了十一个男人和五个女人。所以,当我这次重访小岛时,那儿已经有了二十来个孩子。我在岛上逗留了大约二十天,给他们留下了各种日用必需品,特别是枪支弹药、衣服和工具,以及我从英国带来的两个工人--一个是木匠,另一个是铁匠。另外,我把全岛领土加以划分后分配给他们,我自己保留全岛的主权。我根据他们的要求,把土地一一分给他们。这样,我替他们解决了土地的归属问题,并嘱咐他们不要离开小岛,我自己就离开了。从那儿,我到了巴西。在巴西,我买了一条帆船,又送了一些人到岛上去。在那条船上,除了一些应用物品外,又给他们送了七个妇女去。这七个妇女都是经我亲自挑选的,有的适于干活,有的适于做老婆,只要那边有人愿意娶她们。至于那几个英国人,只要他们愿意在岛上勤于耕作,我答应从英国给他们送几个女人和大批的日用必需品去。这些诺言我后来也都实践了。这几个人被制服后,分到了土地,后来都成了诚实勤劳的人。我还从巴西给他们送去了五条母牛,其中有三条已怀了小牛,另外还有几只羊和几头猪。后来我再去时,那儿已是牛羊成群了。除了这些事情外,后来还发生了不少惊险的遭遇。三百来个加勒比土著曾入侵海岛,破坏了他们的种植园。他们曾两次与这些野人作战,起先被野人打败了,死了三个人。后来,刮起了风暴,摧毁了土著的独木舟;其余的野人不是饿死就是被消灭了,这样才重新收复了种植园,继续在岛上过日子。所有这些事情,以及我个人后来十多年的惊险遭遇,我可能以后再一一叙述。------------------- 天涯在线书库搜集整理支持本书作者,请购买正式出版物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回目录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