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主要涉及问题是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换证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而且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你是公司,只有对你公司处10000万以上罚款才可以申请听证。但你可以提出行政复议,但如果处理的程序合法,减轻处罚的希望不大。你只有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行使你的陈辨、申诉权,希望能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议你还是充分向管理员反映情况,争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