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属于职称评定范围内的专业名录,不属于任何级别的专业职称。
在职称评定的专业目录中有一个“化工”专业,下面有一个“安全管理”专业。考核合格后,全称为“安全管理工程师”、“高级安全管理工程师”等。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组织实施。其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技术人员的素质。
参加4门科目(普通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连续2个考试年度通过考试科目,参加2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取得资格证书前1个考试年度通过考试科目。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后,需要注册的人员应当自行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初审。
初审合格后,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机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