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宜城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涉外企业除外)的地方税收、社会保险费以及综合规费等各类收入的征收管理。第二税务分局负责丁蜀镇、湖父镇、大浦镇范围内(涉外企业除外)的地方税收、社会保险费以及综合规费等各类收入的征收管理。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张渚镇、太华镇、西渚镇范围内(涉外企业除外)的地方税收、社会保险费以及综合规费等各类收入的征收管理。第四税务分局负责和桥镇、高塍镇、万石镇、城北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涉外企业除外)的地方税收、社会保险费以及综合规费等各类收入的征收管理。第五税务分局负责周铁镇、芳桥镇范围内(涉外企业除外)的地方税收、社会保险费以及综合规费等各类收入的征收管理。第六税务分局负责官林镇、新建镇、杨巷镇范围内(涉外企业除外)的地方税收、社会保险费以及综合规费等各类收入的征收管理。第七税务分局负责徐舍镇范围内(涉外企业除外)的地方税收、社会保险费以及综合规费等各类收入的征收管理。第八税务分局负责新庄街道、宜兴经济开发区(涉外企业除外)的地方税收、社会保险费以及综合规费等各类收入的征收管理。第九税务分局负责环科园、新街街道范围内(涉外企业除外)的地方税收、社会保险费以及综合规费等各类收入的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