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征管范围,长春市国税局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具体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等税种。长春市国税局内设17个行政处(室),5个直属机构(4个稽查局,1个车辆购置税管理分局),5个事业单位,下辖7个城区局,5个开发区局,3个县(市)局,59个基层税务所。全系统在职干部2710人,平均年龄岁,其中,35周岁以下403人,占总人数的。副处级以上干部173人,占总人数的。大学本科以上1814人,占总人数的。截至2016年10月末,全市国税系统税务登记户数为312139户,其中,企业户数126385户,个体工商户185754户。全市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8420户。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766号邮政编码:130022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纳税咨询电话:0431-12366干部违法违纪举报电话: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干部违法违纪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