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的上级部门为上一级地税局直管,属于省直单位。地方政府对于地税局有一定的管理权限。
省一级地税局人员和经费都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市区地税局会有出现两种模式,一是人员由省地税管理,经费省地税和市区政府共同拨付;二是人员、经费都由省地税局管理(即人员和经费垂直)。
双线汇报制度:区一级一下的向区一级的政府和市一级的税务局汇报。市一级的税务局向市一级政府和省一级的税务局汇报。除业务上受上级税务机关指导外,其他向地方政府汇报。
地税是个比较特殊的部门,接受国家税务总局的垂直管理和地方政府的横向管理,双管理。从税收政策层面,是总局领导的,但在用人方面,也受地方政府的领导。所以,政府是绝对有权利进行人事调动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参考资料:地税局-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