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专业的学生,可以报考国家税务局的岗位。
国家税务总局(State Tax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历史沿革
1949年11月28日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复函财政部,同意以华北税务总局为基础,组建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
1950年1月1日 ,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
1951年1月1日 ,经财政部批准,税务总局编辑的《中央税务公报》创刊。同年 2月16日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为公报题写刊名。1955年7月,《中央税务公报》更名为《人民税务》。2002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公报》面向社会推出。
1993年5月18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印发《关于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意见》,其中提出中央纪委、监察部向国家税务总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局。
1993年11月16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组建国家税务总局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组建两个税务机构是一项十分细致的工作,各地必须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地、有条不紊地进行。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做好税务机构的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