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到1980年我国才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因为计划经济时期,注册会计师失去存在基础。
建国初期,注册会计师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全面推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成为社会财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监督者,注册会计师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暂时退出了中国的经济舞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招商|资成为当时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外资进入中国,与国营企业进行合资经营,这就要求认定合资各方出资实物资产价值,确认各经营期间利润额、应纳税所得额,以及确认外汇管制下的外方利润的汇出额等会计问题。1979年7月全国人大五届 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0年12月财政部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该细则要 求合资企业在纳税年度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在中国注册登记的公共会计师的查账报告,这份细则为恢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了法律依据。
1980年12月23日,财政部颁布《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对会计顾问处(即后来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性质、主要业务和任职人员条件、收费等作了具体规定。会计顾问处是由各级财政部门门组织成立,独立核算,办初期政府部还酌情给予补助的事业单位。顾问处的主要业务是检查会计账目,提供查账报告书和会计咨询业务等。该规定标志着我国正式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1981年元旦” 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家由财政部批准成立的事务所。财政部成为这一行业的政府管理机构。从此,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逐步规范、稳定地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