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曼群岛,政府不征收任何直接税,公司利润、资本收益、个人所得都不需要缴税。公司在境外经营所得利润无须缴纳利得税,投资收益和利润税,豁免公司保证于成立后20年不必缴纳任何税项。
国内上市门槛比较高,一般公司很难达到,同时内地企业直接赴海外上市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国内公司法对于公司的设立、运营、维护等方面又存在诸多限制,从而给公司带来了较高的财务和时间成本。
开曼群岛的法律属于英美体系,其在1961年颁布的《公司法》脱胎于英国旧版的《公司法》,政策更适合企业上市运作,在香港、新加坡、美国等地的证交所都可以上市,更容易获得海外投资者的信任。
开曼政府对在当地注册的企业提供隐私保护,信息披露要求少,隐私性强,股东和董事的资料享有高度的保密性,不会对外公开。
您只需将办理所需文件交给代理机构,就会有专门的人员代为办理,无须提交核数报告,只需保留资料反映经济状况即可,也无需开股东大会。每年按时年审和缴纳政府牌照费用即可,年度审计服务也可由代理机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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