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审计署联合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的外语要求另行规定。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审计署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的继续教育。
审计师中级资格证的发证机关是国家审计署和当地人事厅,编办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成绩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联合用印的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的外语要求另行规定。违纪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伪造、涂改学历、资历证明;(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213 浏览 5 回答
113 浏览 4 回答
339 浏览 10 回答
98 浏览 5 回答
353 浏览 3 回答
277 浏览 7 回答
198 浏览 3 回答
233 浏览 6 回答
91 浏览 3 回答
291 浏览 4 回答
304 浏览
165 浏览
179 浏览
277 浏览
305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