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的定义:“总审计师”是指负责按照内部审计章程以及“内部审计定义”、《职业道德规范》和《标准》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活动的高级职位人员。目前,对于总审计师的职责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定义或界定标准,各个国家以及国内的各类企业都是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制度增加定义。以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为例,总审计师的职责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参与公司指标制定与绩效考核,参加“三重一大”的评审;参与内部控制的制度建立及执行评估,参与经营风险评估。(二)组织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审计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审计工作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三)督促、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并对审计工作质量负总责。(四)组织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五)审定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负责组织审计成果运用的落实和检查工作。(六)负责协调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
按干部人事任免规定,总审计师是审计机关业务领导,由同级党委常委会通过后任命的。这跟企业的三总师一样是一把手的助手,跟部队参谋长相似
1、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审计师资格;
2、具备8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404审计经验;
3、熟悉国家审计相关法规、程序和方法,对内外部控制有较强的平衡能力;
4、丰富的专业技能及极强领导力,具有较强的组织、计划、控制、协调能力;
5、工作认真严谨、具有很强的判断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强;
6、为人正直诚实,良好的领导管理能力,沟通及文字表达能力强;能团结队伍,使之具有凝聚力;
7、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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