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3月4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新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要求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自5月1日起遵照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和《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内部审计实务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从2年初到22年末,历时3年,制定了一套既符合国际内部审计惯例,又适合中国国情的内部审计准则,首批公布并于2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有《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及1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这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着力推进内部审计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笔者自始至终参与了内部审计准则的起草和论证工作,现就其基本问题作简要说明。
(一)近几年,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日益深入,国有企业的深层次问题表现得越来越突出,如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控制、促进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避免舞弊和浪费,已成为当前全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尤其是最近两年上市公司舞弊案的层出不穷,更使大家认识到:只有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控制系统,才能彻底解决舞弊、腐败和管理不当问题。在这一监督控制系统中,内部审计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准则是内部审计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执业行为的规范,也是衡量内部审计质量的权威性标准,这一规范的制定能促进我国内部审计事业的全面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二)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是一项复杂且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从2年初到22年底,在国家审计署的领导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专设了一个准则委员会来负责内部审计准则的起草、修改和论证工作。准则委员会组织了各方面的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对内部审计准则进行了多次研究和系统论证,相继召开了九江会议、北京会议、大连会议、苏州会议、深圳会议、青岛会议。22年底,准则委员会在北京就准备首批公布的准则进行了最后的研讨论证,后提交给23年2月召开的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议讨论并通过。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分以下几个步骤:
1.选定项目。准则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实务的需要,结合国际内部审计发展的趋势,征求各方专家和实务工作者的意见,选定急需解决的内部审计问题作为内部审计准则项目(包括职业道德规范、基本准则和若干项具体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审批立项。准则委员会选定项目时具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财务审计与管理审计并重。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一项调查,54%的高层主管认为内部审计人员应把工作重心放在管理审计上;在亚洲地区,61%的高层主管认为内部审计应重点关注管理审计,扮演企业顾问的角色。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统计调查,1998年以前,财务收支审计占5%以上;1999~21年,财务收支审计仅占32%,管理审计占68%。这就要求在选定准则项目时,既要考虑财务事项,以发挥内部审计消极防弊、积极兴利的功能,又要考虑管理事项,以充分发挥现代内部审计积极兴利和价值增值的功能。关注财务事项主要是加强内部审计人员对舞弊预防与审查的责任。
(2)信息化对内部审计的影响。伴随着信息系统的发展,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环境渐趋自动化,于是电子数据处理(EDP)审计人员与一般内部审计人员的差别日益缩小;由于自动化环境下,信息系统横跨许多部门,这就使以传统的垂直部门为重心的内部审计逐渐演进为跨部门的内部审计。
(3)不良社会环境给内部审计带来的职业风险。就整个社会环境而言,各种欺诈、舞弊层出不穷,社会道德状况也不容乐观,司法界、医学界、审计职业界违背职业道德的事件屡见不鲜。这种不良的社会环境给内部审计界带来了巨大的职业风险,制定内部审计准则时应给予极大的关注。
(4)准则应高于我国内部审计的现实水准。内部审计准则旨在指导内部审计实践,因此必须高于现实,否则,我们要么在低水平上徘徊,要么好高骛远,不切实际。
2.拟定初稿。准则委员会根据确定的项目,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初稿。具体操作办法是每个内部审计准则项目成立一个专门制定小组。各制定小组的成员构成应充分考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由高校教授、大中型企业(包括国营、民营等不同类型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各地内部审计协会负责人组成。同时也考虑了东部、中部及西部三个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地区内部审计的差别。在进行大量实践调研后,各制定小组成员经多次讨论整理,形成内部审计准则初稿。
3.征求意见。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就准则委员会提交的内部审计准则初稿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及各地方内部审计协会、会员单位、科研院校等方面的意见,并且在3年内召开了7次内部审计准则研讨会,对内部审计准则初稿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参与会议的专家包括: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顾问;准则委员会成员;审计署经贸司、法制司、外资司、投资司的领导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南开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北方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学院的专家学者;中国航空第二集团公司、铁道部、首都钢铁公司、海洋石油总公司、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广东核电合营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等大中型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以及各地内部审计协会负责人等。他们对每个内部审计准则项目(包括职业道德规范、基本准则和若干项具体准则)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从科学性、现实性、前瞻性等方面对内部审计准则提出了大量修改意见。
4.修改定稿。准则委员会充分考虑各次内部审计准则研讨会所提出的意见及其他方面反馈的意见,对每个内部审计准则项目都经过了3~4次的修改。修改稿交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秘书处。在适当的时候,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召开内部审计准则定稿会,邀请多方面专家出席,对准则进行最后的把关和复核,最终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