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解决,同意“劝退”,获得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见上文)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拒绝“劝退”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你同样可以不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的2倍支付赔偿金。
3、协商解决不成,赔偿问题也无法与公司达成一致,如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依法办事,总不会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