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待课标准详述如下:一、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在江宁区工作要求:1、具备一定的职业培训理论知识和技能,并在一定时间内学习深造。 2、具备一定社会工作的思想及技能,熟悉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律法规,能够根据客观情况正确处理有关社会关系,遵守社会行为准则,熟悉青少年工作原理和实施方法,能够全面开展青少年工作。 3、与社会各界保持良好的关系,起到社会工作者的作用;能够以服务、教育、调节、协调、主持和管理的方式推动青少年的解决问题。 4、能够按照规定提供有效的青少年活动、教育及监护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及时发现和解决青少年的孤独、无助和其他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维护青少年的社会权益,营造社会正义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