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雇员岗位执行于洪区政府雇员现行薪酬标准,每月薪酬待遇包括:岗位基本工资(科员一档2700元、科员二档3000元、科员三档3300元、科级三档4300元),人均绩效工资(科员级300元、科级600元),通讯补贴200元,以及入区工龄工资(50元/年)、学历工资(全日制研究生500元)、采暖补贴(85平米)、年度考核奖金(优秀等次1000元)。其他派遣制人员以岗定薪。所有人员均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具体工资标准详见《于洪区招聘政府雇员及派遣制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工资标准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80%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