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由招录单位负责管理,享受以下政策:
1.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合同制,与招录单位确定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
2.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依据招录单位制定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薪酬管理办法确定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招录单位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 在工会系统评先评优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与专职工会干部享有同等资格。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年度考核等次连续优秀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可优先推荐参评天津市优秀工会工作者。
4. 市总工会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进行慰问。
以天津为例:为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根据《天津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津工通[2021]63号)等有关要求,2022年,全市计划招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30名。现就组织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招录对象为符合资格条件的天津市高校2022届毕业生和具有天津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
根据需要,招录职位分别设置普通岗和专技岗,普通岗主要从事工会组建、权益保障、工资协商等工作,专技岗主要从事工会财务、审计等工作。具体要求及招录人数详见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