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也都知道卖淫嫖娼的行为确实有伤社会的风化扰乱社会的治安秩序,于法于情于理都必须要受到道德的谴责以及法律的惩罚,但是终究作为执法机关的公安部门,虽然能够对这种行为予以法律手段,但是切不可伤及他人的尊严。
近日,江西赣州南康区金鸡派出所在某街头立了一块告示牌,原来这张告示牌所描述的内容竟然是将一些失足妇女以及嫖娼者,违法房东的照片公之于众,目的就是期望借此手段来警醒那些有意愿涉嫌卖淫嫖娼者,虽然告示牌之上的公示人员都已经被打上了马赛克,但是终究出于对一些人物特征的相关判断,很大可能也会被一些熟人明眼认出,这种做法无疑都会伤及当事人的颜面自尊,更会让他们日后在其他的街坊邻里之间抬不起头来。
此事件在网络媒体被曝光以后也立即引起了大多数网友的议论纷纷,虽然大家也一致认为卖淫嫖娼的行为要接受道德的谴责以及法律的惩罚,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回归到现实当中,这种赤裸裸的曝光他人肖像以及隐私无疑就是戳破了一个为人之道的最基本尊严,所以为此也引发非议,出于公众的舆论反响,南康区公安局也对此事发布通报并且声称设立告示牌的初衷就是为了警示震慑违法犯罪,工作方法简单,目前已经撤除告示牌。
每一个社会公民都有自己的人格尊严,这也是体现了社会以人为本的最基本伦理道德。即便是某些特殊人群触犯了道德法律,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更要有效地维护他们的人格尊严,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才能得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