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南开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南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和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生对待)、天津籍退役士兵(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和社会人员。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1年6月21日。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的,应199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应1990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应1985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应1980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对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2、具有天津市户口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岗位其他条件 详见《2021年天津市南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1年6月15日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遇对《2021年天津市南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有疑问的,可拨打各岗位对应电话咨询。 五、报名与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7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 原则上低于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会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改报时间:6月29日(星期二)9:00至16:00结束。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1年6月21日至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909室(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 六、笔试与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其中《综合知识》为文字综合类。 具体时间安排为: 7月4日上午:09:00—11:00 职业能力测试 7月4日下午:14:00—16:00 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6月30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4日上午9:30。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7月13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