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志愿者(义工)注册须知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志愿精神:奉献 、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行动宗旨:服务社会,帮助他人,完善自己,弘扬新风。志愿者行动口号: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志愿服务是通过自愿且不图物质报酬的方式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进步、推动人类发展的社会事业。志愿者是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志愿服务的人。志愿者基本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十四至十八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2、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志愿者权利: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3、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6、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7、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志愿者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2、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4、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5、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6、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注:塘厦镇志愿服务(义工)中心开展所有工作都是以服务群众,传播爱心为出发点,绝不对收取任何费用。同时绝不允许志愿者利用志愿服务之便,开展促销、营销、传播不良言论等有违志愿者精神的任何活动,绝不允许以志愿服务收取服务费用。如有这些行为请向塘厦镇志愿服务(义工)中心举报。塘厦镇志愿服务(义工)中心电话:87863322地址:塘厦镇塘龙东路3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