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上级的领导下,民政局应当做好社会工作中的人才培养,作好每一次工作总结,有效的实行人才培养计划。下面是由我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人才工作总结”,更多优秀的文章尽在,欢迎大家阅读,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年来,我局人才工作在县委、县府正确领导下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和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积极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以能力建设为中心,着力加强对现有在职干部、基层干部和社会工作者的培训培养,使其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实施民政惠民行动,积极搞好老龄服务、孤残人员疏导、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了发展平台,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才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明晰思路,落实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一)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了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对社会工作者进行专业教育培训,大力提高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质。我县按照省厅培训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派有关人员和社区干部参加各级举办的培训学习,为民政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建立了公平公正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体系,提高社会工作人才评价的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宣传动员组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体系。
(三)建立完善的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机制,拓宽社会工作人才的就业范围。根据人事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将尽快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的事业单位中,认真进行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调研。
(四)逐步建立有效的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激发社会工作人才的创造活力。当前,社会工作人才激励的重点是规范社会工作者属于专业技术人才的薪酬和保险待遇,探索建立“资格与岗位挂钩,岗位与薪酬挂钩”的待遇制度;对于在民办社会服务机构从业的社会工作人员,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支持体制和合理的薪酬指导标准。
二、完善举措,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步伐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余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程,及时研究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才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搞好协调,整合力量,共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全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需要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我局积极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推广应用和组织实施,做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的协调和制度的建立。协调好与相关社会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三)统筹规划,精心部署,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
我局积极探索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等公益类民间组织和家庭生活服务等比较成熟的领域,进行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推荐评选社会人才“示范社区”,示范引领全县面上的工作。着力建设五支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困难帮助、文化宣传、心理疏导、矛盾调处、行为矫治等方面服务。并建立了星级表彰制度、社区志愿服务储蓄制度、家庭服务回报、感恩回报等制度,进一步调动志愿者工作的积极性,促使志愿者在发挥作用中逐步提高社会地位、职业威望。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区分不同层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在职干部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培养工作,使广大干部不断更新知识,扩大知识面,尽快成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人才。一是今年4月,我局举办了基层民政干部业务培训班,使基层民政干部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二是今年8月,我局组织镇10名社区的干部前往考察学习;三是我局组织了全县老龄协会会长培训会;四是组织全县敬老院院长进行了业务培训。
三、人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在我局开展人才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制约了人才的成长和作用的发挥。一是观念方面:人才自身观念存在安于现状、创新不够。表现为人才转移力度不大,科技人员领头创业的氛围不浓;二是机制方面:如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资财政全额拔款,干多干少所得相差无几,分配激励机制的不健全,使人才的贡献与其报酬不对等,人才的价值不能得到合理体现,积极性也就调动不起来;三是在建立和完善政策措施和激励保障机制上不够深入与具体;四是对社会工作人才重视与培养力度不够。
20XX年,区民政局坚持以加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为目标,积极搭建社工人才专业实践平台,探索社工人才培养新模式,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工人才队伍,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和实践。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明确把握了社会工作人才建设方向。明确了“三个激活两个转换一个转深化”的工作思路,即:搭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体系,以制度建设激活环境,全面推广“三社互动”试点经验,以项目购买激活全局,打造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以本土培养激活人才;以社工考试、学历教育,推动社区工作者向专业社工转换,以协会建立、服务机构建立,推动社工人才向社工人才队伍规模化转换;以社区社会工作人员为主力军,推动社会工作向专业化、职业化深化。
(二)着力提升了社工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认证,持证社工上岗率稳步上升。2015年承担渝东北片区320名考生的考前培训工作,其中万州区参考97名,合格24名,考试通过率25%。截止目前,全区已有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140名,社会工作员78名,基本实现了每个城市社区配备一名以上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共组织25名专业社工到市参加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能力培训,区本级开展社区干部及其他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培训班三期,培训时间20小时;与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合作完成“三社互动”、“社区社工实务开展”科研课题2项,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合作完成的《创新“三社互动”发展研究》获得2015年市和区县联动课题研究优秀奖。
(三)积极探索了民政系统内部岗位设置。按照“科学设岗、加大专业社工岗位比重”的工作理念,指导局属的第一社会福利院、第二社会福利院、军休中兴、救助管理站、优抚医院等单位完成专业社工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共设置社工专业技术岗位17个,并申请区编办公招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1名。以上社工岗位主要用于从事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矫正、婚姻家庭服务、老年服务、妇女儿童服务等领域的专业服务工作。通过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施,局属各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更加科学、合理,为事业单位社工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供了基础性保障,有利于推进全区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员职业化进程。
(四)精心打造了一批社工服务品牌项目。一是多渠道争取社会工作资金投入。今年共筹措福彩资金110万元,建立了万州社会工作网、万州社工时报,实施了福利机构老年人社会工作、军休社会工作、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救助社会工作、社区融入及社区照顾等11个专项服务项目。二是精心培育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全面吸纳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参与项目服务。今年薄荷、明爱等3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注册优秀专业社工23名,培养和带动万州本土社工近70名广泛参与社会实务工作,为本土优秀一线社工的培育奠定了基础。三是认真指导专业机构积极申报中央、市级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全年共争取“大爱之行”李嘉诚基金等品牌项目补助资金近100万元。
(五)扩大了社工学习交流平台。加大专题宣传,充分发挥《XX社工网》、《XX社工时报》、XX社工群和社工服务机构自身网站的影响力,面向社会推广社会工作,引导社会舆论,提升了社会工作人才自信。10月份,进行了万州区2015年度的优秀社工和社会工作者评比活动,扩大了社会对社工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建立了社工人才交流平台,及时转播社工人才新信息,加强社工人才交流,转发社工人才考试信息,确保我区各相关领域有意愿报考者能及时获悉报考信息。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以培训为手段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本土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一线社工本土化”是民政部门明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继续强化本土社工的实务培训,进一步普及社工知识,提高工作效能,推广社会工作服务理念和技巧。同时要通过业务考察、交流,实务训练,拓宽本土服务人员的专业服务手法,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二)继续强化校地合作,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才作用
继续与重庆市大专院校联系,吸纳高校优质的社工专业人力资源,主动加强社会工作研究,共同完成研究课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与高校合作开展社会工作实务的能力和水平。下半年,区民政局将继续向上争取社工服务项目,围绕新生代留守儿童社会工作、福利机构老年人社会工作、军休社会工作、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救助社会工作、社区融入及社区照顾等专项服务项目开展实务,充分吸纳高校的专业教师、专业学生、志愿者到社工实务项目中来,以带动本土社工的发展,同时提升服务质量。
(三)探索制定村(社区)干部社会工作岗位职业准入制和激励机制。在区委人才办的倡议下,与相关部门协调,在全区逐步建立和完善村(社区)干部社会工作职业准入制:一是逐步将具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列入村(社区)干部的选举、选聘条件;二是在村(居)委会设立专业社工作岗位,并实行社工师岗位津贴。
市委组织部:
根据《20XX年xx市人才建设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文件要求,按照xx市委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促进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的全面发展,为把握历史机遇,深化城乡统筹,率先将xx建成xx世界现代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我局专题研究部署了本部门本系统的人才工作,认真履行人才工作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制定了本部门本系统的人才工作规划,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抓好人才工作的具体落实,现将我局20XX年人才建设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部门人才工作职能
我局始终坚持由局长主抓民政人才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处理人才工作日常事务,及时掌握民政人才动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将人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排部署并注重抓落实,做到制度健全,职责明确,人员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主要职能股室具体抓,其他职能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运行规则,严格执行报告、审核、审批和备案等制度;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及会议精神,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措施。按照全市人才工作年度安排,制定了落实方案并按时完成任务,及时报送人才工作信息,加强人才工作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努力拓宽服务渠道,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及时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二、加强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了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开发、吸引和稳定的措施,促进民政干部结构不断优化等。建立健全领导联系本系统、本行业优秀人才工作制度,及时帮助解决其工作和生活困难,掌握本系统重点人员名单,建立人才信息库。
一是多渠道引入青年人才,提高我局机关整体战斗力。20XX年我局公开招考公务员3人,事业单位人员2人,为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注入了新鲜血液,极大充实了局人才队伍。
二是加强组织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民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局党组始终注重干部职工的学习与培养,每年都安排一定比例的干部职工参加省、市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班。2015年全局共有12人次参加各类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班,并组织了民政干部赴外地考察学习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积极支持局机关职工参加国家人事部、国家民政部举办的"社会工作师"职称考试。
三、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考评制度
我局配合市委组织部认真抓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并建立了项目工作责任制和绩效考评机制,建立健全了基层组织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考评制度。鼓励年青同志积极参加领导干部选拔考试,并通过对本系统社会工作人才业绩考评等信息进行储备,掌握人才培养方向,推进人才队伍的建设。
四、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一)不断完善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
1、社工人才队伍建设配套政策的拟制。根据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xx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xx市《xx市社会工作作业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拟制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试行办法》等文件,待政府常务会审议后执行。从健全机制体制出发,为社工人才队伍提供政策支持。
2、研究制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定了《xx市社会工作五年行动计划》,对我市的社会工作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进行了总体规划,并上报组织部。
(二)加快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步伐
1、党建工作。加强社工组织党建工作取得实效,1月,xx市社会工作协会党支部荣获“xx市社会组织示范党组织”荣誉称号。6月,xx市社工协会党支部荣获中共xx市委组织部和中共xx市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授予的“一心三线十点”两新党建工作示范点。
2、职业培训。今年,我市共组织社工开展社会工作培训20期共1800余人次。其中,社会组织能力培训2期,社工业务能力培训5期,社工职业水平培训1期;社工师及助理社工师继续教育培训12期。6月,我市组织第四届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聘请上海社会工作专家为我市社会工作人员授课,组织了69余名社会工作者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目前xx市本地持证社工数为47人。其中中级社工师14名,助理社工师33名。
3、实务督导。一是在xx街道金江社区、xx区等建立实习基地,为在校社工专业学生提供暑期实习机会。二是聘请专家、学者等对社工项目进行督导。
4、参政议政。今年,我市知名社工孙兴被选入政协,开辟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政议政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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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社会和谐是社会各构成要素之间的良性互动,社会成员之间相互接纳、平等相处的生活状态,人们之间具有良好的关系和社会支持是健康社会的表现。在现代社会快速转型的过程中,原来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体系被打破,人们之间良好的共同体关系受到了伤害,并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
一、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发展阶段
到目前为止,内地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实务在我国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各类民间组织开始涉及妇女、婚姻家庭问题,并提供相关服务阶段。
20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内地基本上没有为妇女、家庭问题提供服务的专设单位和机构,许多行政单位对相关家庭问题进行处理并提供相应服务,如民政、工会、街道、公检法、妇联等,特别是妇联组织在妇女婚姻家庭问题上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此外,一些民间组织也承担了很多类社会工作性质的工作,如一些民间组织开展的针对妇女、家庭问题的服务。1994年10月,我国第一条“家庭暴力投诉热线”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京伦家庭中心成立;2005年3月,全国妇联成立了法律帮助中心,并公布了12338的全国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和16838198的玫琳凯反家暴热线,中国妇女维权与法律帮助网也同时成立。另一个成立较早的民间社会组织是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在1998年5月成立的以单亲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方舟家庭中心,他们通过对单亲母亲开展小组工作,给这些弱势妇女群体以心理、道义以及法律上的支持,帮助广大妇女树立自信心,逐渐实现自立。总之,这一阶段的相关服务主要由一些民间组织开展实施,专业性不够强,在社会上的影响也较为有限。
第二,妇联组织引入社会工作方法,开展社会工作实务阶段。
在中国内地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发展中,妇联所起到的作用毋庸置疑。长期以来,妇联基本上承担了妇女及婚姻家庭领域的很多相关工作,然而,随着时代的迅速发展,当代各类社会问题,包括妇女问题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元化,由妇联组织所承担的带有很强行政色彩的工作自然无法满足越来越多样化、个性化的女性群体的需求。妇联组织认识到这一问题,并从多方面开展工作来努力适应这种变化,他们每年都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培训及其它活动来提高工作人员的组织、协调及工作能力,以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2004年,中华女子学院与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合作开展了“中国基层妇联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建设”项目,通过对基层妇联干部开展社会工作的相关培训,加强妇女干部的专业素养,并以项目的形式将社会工作方法引入妇联工作,推动妇联工作逐步走向专业化。近些年来,各地各级妇联组织大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以加强其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素养,以适应社会发展与社会建设的需要。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桥头堡,深圳在社会工作领域同样起着重要的开拓者的角色,中国内地的妇女、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实务正是从深圳开始。
2006年,深圳市委召开了妇女工作会议,并出台了《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采取‘政府主导、妇联培育、社团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探索用社会工作模式解决妇女儿童和家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7年,深圳市妇联利用深圳市作为全国社会工作试点城市的契机,率先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策划、组织、开展了“阳光系列服务项目”,该项目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手法解决妇女儿童和家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走出了妇女工作项目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新路子,开创了妇女社会工作的新局面。随后,以深圳为先导,广东省其它地区以及全国各地也开始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的有益探索。
第三,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以政府购买的方式或独立开展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阶段。
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新世纪如雨后春笋般的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最早是在广州、深圳等沿海发达地区,随着十八大国家对社会组织功能的重新定位,许多新的社会工作机构也在中、西部地区不断出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已经增长到三千多家,绝大部分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都有涉及妇女、婚姻及家庭问题并提供相关服务。如成立于2007年5月的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是深圳市民政局培育扶持的、民间组织管理局注册批准的深圳市首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它建立的家庭暴力防护中心致力于反家庭暴力项目,也承接了妇联系统的一些项目,同时提供社区、老年人以及家庭服务,是一个大规模的社会服务网络,在国内的社会工作机构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实务开展情况
1.专业服务队伍发展状况
我国内地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队伍是伴随着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主要包括妇联和专业社工机构两个方面的人才建设。
第一,以妇联为主导的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早在2007年4月10日,全国妇联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状况的调查,并“研究提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政策建议”.2007年11月8日,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妇联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明确提出“按照社会工作者的要求,通过职业资格认证、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途径,建设一支具有社会工作者基本素质的妇联专职干部队伍”.“选聘兼职妇联干部、广泛发挥志愿者作用,打造专业妇女社会工作人才服务队伍”成为各级妇联的一个重要目标。以妇联为主导的一些社会工作实务项目更是在项目实施之初及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强调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并提供众多机会与资源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深圳市妇联的“阳光”
系列服务项目积极招募社工,扩大社工队伍,另一方面则借助于紧邻香港的优势,为服务中心配备香港督导,并制订社工培训计划,积极为社工开展专业培训争取资源,组织社工赴港开展家庭治疗、个案辅导等业务培训,安排香港督导定期到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督导,提升社工的服务技能和专业化水准。浙江嘉兴妇联主导的“单亲妈妈家庭专业社工服务”一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社会工作者,另一方面整合原有的法律和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家庭讲师团等队伍成为社工的后援服务团,女企业家协会、君度律师事务所等11家单位和社会团体成为事务所的合作单位,并向社会招募义工成为社工的有益补充。2011年11月8日,中央18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后,各地妇联在工作中逐渐形成了“妇干+社工+义工/志愿者”的配备模式,把专业力量引入基层妇女工作队伍。经过近些年的不断学习,妇联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不断增多,专业素养得到很大提升。
第二,社会机构从事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的人才队伍建设。从目前所搜集的资料中,我们未能找到专业从事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队伍的相关数据,但从大多社工机构开展的具体工作来看,他们有的或专职于妇女、婚姻家庭领域,比如2013年4月在广东省民政厅注册成立的广东木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其主要服务对象为基层妇女,主要通过培训、倡导、咨询、研究等综合性的手法,致力于为有需要的妇女群体提供专业服务,该机构同时开展了妇女社会工作学习坊等相关培训。有的机构则专职于婚姻、家庭领域的某一个具体问题,如深圳市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则专职于反家暴问题,还有的社工机构则在服务中承接一些针对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如武汉楚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的武昌区婚姻登记中心的“双人舞”婚姻成长社工服务项目、武汉市民间组织促进会的“失独老人”关爱项目等,便是针对这一领域的专项服务,目前这一合作形式在国内社工机构中较为普遍。
2.专业服务的开展
从2007年至今,社会工作实务主要针对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展开。有的社会工作机构进行一些专项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针对某一问题或某一类群体开展相关服务,比如深圳鹏星的“反家暴项目”,浙江嘉兴的“单亲妈妈”,广东珠海的针对流动妇女的“珠海协作者妇女之家”,浙江海宁针对失独家庭的“康乃馨行动”.有些服务机构则利用自身的资源开展综合性的服务,比如深圳“阳光服务系列”,所提供的服务包括“阳光妈妈”服务项目、“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阳光心灵工作室”“、”阳光女工“服务项目、”阳光家长“公益项目等,惠及的人群包括女工、单亲特困妇女、失业女性、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女性以及学生家长,涉及的问题既包括一般性的经济困难,也包括心理及养育问题,而”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建立将服务领域由个体拓展到家庭、服务对象由弱势群体拓展到全体成员,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家庭调解、妇女维权、婚姻调适、青少年成长、亲职教育等一站式服务。
天津”半边天家园“等综合性服务项目以社区为基础,开展针对不同对象的服务,比如有的家园以单亲家庭为切入点,结合未成年人教育;有的以空巢中老年妇女服务为重点,组成了空巢家庭活动站;有的以创建家庭暴力零社区为重点,组成了男子防暴护卫队。广东东莞的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引入专业社工,聘请香港督导,坚持”妇儿为主、家庭为本、社区为基础“的服务理念,逐步形成了白玉兰关爱特攻队、白玉兰危机处理小组、阳光女工工作坊、和谐家庭零家暴社会行动、白玉兰家”圆“行动等五大品牌服务。这些综合性的服务可谓相当全面,为各类人群提供了专业性的服务。已经开展的这些社会工作实务或者立足于某一问题展开,或者利用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开展综合性的服务,它们均在各自的领域开创了有特色的服务,并逐渐形成了较为专业的工作模式。
3.专业服务平台的建立
社会工作要开展专业的服务,必须要有专业的平台,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专业社会工作平台建立时间不长,但在政府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推动下,服务平台也不断建立。2007年5月,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在深圳市民政局积极推动下成立,为全市救助站、军休所、社会福利院、老龄办、慈善会及民政局相关部门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2009年10月,家庭暴力防护中心成立并开始反家暴援助项目,并建立了反家暴三级干预机制。
2009年,广东省东莞市成立了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围绕”重点发展妇女、儿童、家庭三大领域,发展志愿者服务“的发展思路开展工作,与社区各组织形成联动服务模式。2009年12月浙江嘉兴市阳光家庭社工事务所成立便投入”单亲妈妈家庭专业社工服务“项目。2010年11月成立的”珠海协作者妇女之家“是珠海市第一家在工业园设立的妇女之家,也是全国首个妇联设在工业区的企业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2013年初,浙江省海宁市计生协积极探索以社工专业帮扶为主的失独家庭关爱帮扶途径,他们以”曙光“社会工作室为依托,启动”康乃馨行动“.这些专业服务平台的建立,为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实务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是为广大妇女、家庭提供专业服务的必要条件。
4.相关规章制度与政策的建立
关于妇女、婚姻家庭社会工作领域的相关规章制度与政策,目前所搜集的资料非常有限,所涉及的资料主要包括人才队伍的.建设、服务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等方面。
第一,关于人才队伍的建设。主要有深圳市委、市政府及上海市妇联出台的两份文件。2007年11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该意见要求每5000个家庭、每10000名外来工要分别配备1名社工,并力争在3~5年内建成社会工作制度体系。该意见同时对社区、学校、医院等场所的社区配比做了详细的规定,比如社区工作站将会按”一站一社工“配备,学校、医院原则上也会配备”一校一社工“、”一院一社工“,要求社区按服务对象的一定比例设置社工岗位,并专门针对吸毒人员、社会矫正人员、问题青少年、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低保对象、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中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员的社工配给情况也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2007年11月8日,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妇联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按照上海市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建设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积极推行和逐步完善妇女工作的运行机制,市妇联和市民政局就推进妇联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从妇联专职干部队伍建设、招聘、知识普及和岗位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二,服务指标及标准的制定。2012年初,广州市《关于加快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办法》出台,对中心基本建设、购买服务资金问题、服务水平、评估及监督等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随后,各区分别出台相关服务标准,如荔湾区《广州市荔湾区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服务指标参照标准》出台,从服务期限、服务领域、人员配置、资金拨付等方面对中心的规范做了详细的规定,对效能评估、监管以及量化指标等做了具体的规定,提供了可操作与量化的指标,对其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具有借鉴意义。2012年3月,《白云区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标准》出台,对人员配备、组织架构、专业服务内容、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专业服务量化指标等做了具体规定。
第三,涉及到妇女、婚姻家庭相关领域的法规。2012年底,江苏省在13个地市各确定了1~2个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试点地区。随后,江苏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妇联四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界定了应该作出告诫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家庭暴力行为,与此同时,江苏省13个地市也积极回应,并根据地区特色,创新推出了反家暴工作的务实举措。2013年7月1日,《苏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办法》出台,对施暴者予以书面告诫的情况进行了规定,并对公安机关的出警、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置进行了规定。
2013年4月9日湖南省公安厅制定下发《湖南省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文件明确了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工作原则和职责,规范了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具体程序,强调了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风险评估,突出了调解优先和尊重受害人意见的办案理念,它是我国首个由省级公安机关发布的警察处理家暴案件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开创性意义。2014年11月25日正式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出台,作为我国首部防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将反家暴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并创新了家暴处置的新机制,如告诫、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撤销监护制度等,在我国的反家暴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的意义。
5.目前所取得的成效
第一,从服务机制上,借助于妇联组织的强有力的平台,将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迅速伸展到民间。早在2010年,全国妇联提出在农村、社区建设”妇女之家“的要求,利用”妇女之家“的广泛网络,不少地方妇联组织将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运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广州海珠区”3861我的家“项目利用”妇女之家“为阵地,引入心明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社区开展服务;北京市的家庭综合服务项目同样以”妇女之家“和”姐妹驿站“为依托,引入专业社工服务;”珠海协作者妇女之家“也是以珠海市妇联”妇女之家“为基础进行的有益的实践。
第二,从服务模式上,探索并建立了一些可操作、可复制的服务模式。深圳的”阳光“服务项目在六年多的实施过程中,其逐渐形成了”妇工+社工+义工“的服务模式,深圳鹏星的”反家暴项目“的三级干预机制,北京家庭综合服务项目形成的”妇工+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四方联动的服务模式,浙江海宁”康乃馨行动“组建了一支由社工、志愿者、医疗志愿者组成的”多对一“的失独家庭关爱服务小组等,均进行了有益的探求,其服务模式具有可操作、可复制的特点。
第三,从服务领域上,由个体拓展到家庭、服务对象由弱势群体拓展到全体成员。不少服务项目都是从个体延伸到整个家庭,从对个别家庭成员的介入而惠及全体家庭成员,极大地提升了女性的潜能,使全体家庭成员都参与到提升家庭能量的过程中。比如浙江嘉兴的”单亲妈妈“项目从女性个体惠及到家庭,深圳的”阳光服务系列“以失业女性、单亲特困妇女及其它有特殊困难的女性为主要服务对象,而其中的”阳光家长“公益项目,则开展专门的讲座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广东东莞的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以满足妇女儿童和家庭多元化需求为根本目的,服务领域扩展至家庭,服务对象从单一的个体面向全体家庭成员,极大地扩展了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
第四,从服务效果上,妇女的独立意识增强,婚姻家庭中的问题得到缓解,社会性别主流化得到进一步推广。通过社会工作者的积极介入,我们看到,一些弱势女性摆脱了生存困境,她们变得更加自信,她们的主体意识加强,潜能得以更大的发挥。通过社会工作者的努力,我们也看到许多家庭危机得以缓解,家庭关系也有了较大的改善。另一方面,在实务的开展过程中,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同时又是具有性别意识的宣传员,他们努力向民众宣传和解释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内容和重要性,并积极倡导社会性别主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