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群众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4.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6.具有大兴区城镇户口。7.从事过妇联工作或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或具有社工师、助理社工师、心理咨询师证书者及社会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可优先录取。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法**或其它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