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在全国没有统一标准,每个省市都不相同。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按略高于上一年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并参照企业有关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此外,社区专职工作者还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优待等福利。
目前,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开始发展社会工作事业,各地社工待遇也逐步提高。近年来,浙江、山东都实行“三岗十八级”制度,即社区设社区正职、社区副职和其他工作人员三类岗位,岗位按照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设置十八个等级序列,形成“三岗十八级”,薪酬直接与岗位级别挂钩。同时,还建立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社区正职、副职和其他人员的年平均收入水平,分别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全部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倍、倍、倍。
社区工作者的报酬由三部分组成: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奖励报酬。其中,基本报酬占本岗位等级应发报酬的80%;绩效报酬占本岗位等级应发报酬的20%,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并适当拉开差距;奖励报酬,即年度考核优秀的,多发放个月的报酬;年度考核合格的,多发放1个月的报酬。“按此体系,据初步测算,社区工作者收入同比将会有明显提高。”此外,社区工作者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享受一定的学历津贴、职业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