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社区工作者没有编制,属于合同工,其工作职责是:认真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做好社区各项事务工作;定期召开片区会议,充分调动和发挥居民骨干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常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悉并掌握相关政策与业务知识。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招聘要求是: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
社区工作人员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等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包括社区两委成员,便民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等专职从事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专职工作人员,以及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简单来说,就是分成三类:两委干部、聘用人员和兼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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