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不是公务员。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道服务站聘用的人,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都不在这个范围内。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且与街道或者乡镇签订劳动协议的人。也是必须通过考试才可以胜任。
《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依法履行公职: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并非是为了自己工作,或者是为了企业或者某种组织工作的人员。这里所依的“法”,包括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等。公务员是从事公务员活动的人,是为人民服务的人。
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仅是履行公职不能算是公务员的标准。国家招录的一些事业单位的人员,尽管他们从事的也是公务活动,但由于他们的身份没有纳入国家的行政编制,所以这些人员也不能算作是公务员。
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国家为公务员提供福利、保障和退休等待遇,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是财政供养的不全是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