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网显示区委书记为刘光明。刘光明,男,广东饶平人,汉族,1973年 7月生,学历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1995年 6月参加工作,1993年 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秘书长、榕城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在华南师范大学思想教育系思想教育管理专业学习;任团省委机关团委副书记;任省南方经济发展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任省劳动保障厅综合规划处副主任科员;任省劳动保障厅综合规划处主任科员(其间: 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任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科员;任广州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任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任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省物价局综合与法规处处长(其间:省委党校中青一班学习);任省物价局价格检查局局长(副厅级)、综合与法规处处长;任省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价格检查局局长、综合与法规处处;任省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综合与法规处处长;任省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 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中共揭阳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其间: 暨南大学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学习公共行政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获公共行政与管理硕士学位);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榕城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秘书长、榕城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榕城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中共揭阳市四、五届委员会委员,市五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