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及待遇
(一)阳谷县民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新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发放工资,按时缴纳保险,日常管理由所在街道负责。服务期限内违反合同约定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根据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确立社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三岗十八级的等级序列。
(三)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薪酬待遇起始标准按照我县街道事业编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管理类)平均应发工资的倍确定。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工作年限正常晋升工资等级。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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