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是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越来越多小伙伴对其感兴趣并准备报考,那么山东社会工作者的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呢?我收集了具体时间信息,快来一起了解一下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山东社会工作者的考试时间”,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2022年山东社会工作者的考试时间
2022山东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已确定,考试定于6月18日、6月19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安排如下:
6月18日
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拓展阅读:社会工作者的考试科目
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考生须一次通过两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对达到考试合格标准的人员,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除中级实务外,题型均为客观题,其中单选题60道,每题1分,四个备选答案;多选题20道,每题2分,五个备选答案。
2022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时间是4月21日9:00-4月28日20:00。2022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定于6月18日-19日举行。
考务日程安排具体为: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1日9:00—4月28日20:00
二、网上注册和资格核查时间。
2022年4月21日9:00—4月29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2年4月21日9:00—4月30日17: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6月13日9:00—6月19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 (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22年6月18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22年6月19日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2022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已公布,定于6月18日、6月19日举行。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6月18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19日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1、请按照
《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日期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
2、各地要严格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部分考区、考点确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告调整考试日期。本年度暂停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3、统一命题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4、密切合作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2022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已公布,定于6月18日、6月19日举行。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6月18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19日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1、请按照
《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日期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
2、各地要严格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部分考区、考点确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告调整考试日期。本年度暂停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3、统一命题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4、密切合作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有关安排,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于6月18日、19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师考试设置。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置“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律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6月18日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6月19日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人事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
社会工作者是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越来越多小伙伴对其感兴趣并准备报考,那么上海社会工作者的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呢?我收集了具体时间信息,快来一起了解一下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上海社会工作者的考试时间”,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获悉,2022年上海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定于6月18日、6月19日举行。
6月18日
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一)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要加强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有关安排,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于6月18日、19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师考试设置。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置“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律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6月18日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6月19日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人事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
2022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已公布,定于6月18日、6月19日举行。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6月18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19日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1、请按照
《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日期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
2、各地要严格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部分考区、考点确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告调整考试日期。本年度暂停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3、统一命题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4、密切合作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