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仔细看看官方的条文吧,谢谢!) 一、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并在录取后直接派出。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应符合国外接受院校对外语水平的要求。2.其他项目:(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总成绩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成绩18分(含)以上,口试成绩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总成绩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成绩3分(含)以上; 德语(NTD):总成绩65分(含)以上; 法语(TNF):总成绩60分(含)以上。(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申报国家使用的语种一致)。(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德/英语: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中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