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是职业资格证书,不属于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职称)序列,但从职称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轨的情况来看,可以说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相当于高级职称。
分为 技术员级5个级别。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属于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推出的白领职业资格之一,并规定今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
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可在全国范围通用。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
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扩展资料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全国统一考试、政府认证的资格考试。是目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国家标准。
由于证书颁发方(国家劳动部)的权威和课程体系的有效,该证书获得了中国企业的普遍尊重,已逐步成为人力资源工作者的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