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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法务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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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法务师报名

中国人事考试。人力资源法务师资格考试,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

国际注册人力资源,需要到国际认证协会,进行考试并成绩合格后,给予注册。目前中国的国际注册人力资源注册需要到江苏进行培训后,考试合格则给予注册,以下是具体的注册过程:国际认证协会International Profession Certification Association(简称IPA) 是专门从事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及行业机构业务标准认证的国际职能机构,是中国区唯一经美国国务院签印并由中国驻美国大使馆认证认可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国际认证协会下属人力资源法务师中国认证委员会,全权负责项目在国内的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国际认证协会人力资源法务师中国认证委员会2010年4月正式授权江苏吴鼎律师事务所在苏州地区开展认证培训工作。1、由国际认证协会IPA颁发《国际注册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国际注册职业资格证书2、在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专业人才库备案,并颁发《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备案表及注册卡。 3、提供常年免费电话咨询服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劳务公司、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工会干部,有志于从事人员管理的其他人员。课程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学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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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法务师报名报价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是全国统考(考试时间每个地区都是统一的) ,这个考试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上半年考试时间是5月中旬、下半年是11月中旬) 至于报名时间是全年的,报名费用统一的: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是150元,二级是300元、一级是350元。报名时间是全年的,但是必须注意,考二级的话需要提前报名,因为涉及到论文的问题。具体的你要到当地培训机构咨询。而且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是不可以个人报名的,必须要通过培训机构报名。

这个证书是国内刚推出的一个资格认证,主要是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国内发生了很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资纠纷,给企业人事管理者带来颇多麻烦,企业败诉案件中有80%以上是与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及相关法律知识匮乏有关,而在国外众多大型企业中,有近90%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拓展了法务服务,市场对人力资源法务方面的专业人才需求迅速增加,目前中国人力资源法务人才的市场缺口达到30万人以上,您目前还没有听说过,但随着推广,现在已经有很多人报名参考。 因该证书刚开始在国内推广,目前还没有全国统考,现在包括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试,目前也只是各省自己评考,没有全国统考,以后肯定会全国统一考试的。 人力资源法务师资格证书是表明持证者具有从事人力资源法务工作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持证者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员以及与工资待遇相对应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衔接的重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持有该证书的主要是人事法务工作的负责人及人力资源主管与经理。 在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竞争的人潮中,任何一种职业资格认证最终要获得的是市场的认可和行业内的认可,也就是对被认证者工作能力和资质的认可,而IPA的这个培训和认证的过程就是和实操完全同步的标准。IPA国际注册人力资源法务师认证拥有国际认证协会众多具有较深国际教育背景和长时间从业经验的国内外知名讲师队伍,而且有美国人力资源及薪酬协会讲师的加盟,在保证培训及认证理念国际化和先进化的同时,又确保每位通过认真和注册的学员能够熟知国际先进的人力资源及法务管理知识,真正的掌握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各个模块实务操作技能,使每位学员具有行业内的相关法务知识储备,使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为企业及劳动者合法合理解决相关的劳动纠纷。在参与认证考评的同时也是一个学习提升的过程,对于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肯定有很大帮助。 由于现在国家人事部和劳动部已经合并,成为新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的“职业资格”已经开始回归其本意。现在引进的国际注册人力资源法务师资格认证,肯定会是人力资源行业里一个长期的重要的认证趋势,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证书背景

随着,社会及科技的进一步发展,新型用工形式不断涌现,互联网的兴起,使企业更多的曝光在大众生活之中。而企业与员工稍有沟通不慎,便会引发媒体海啸,因此,在企业中扮演着“润滑剂”与“调和剂”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就显得至关重要。

优秀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可以帮助企业化解危机,迎难直上,而不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就是企业的一大隐患。那么,如何才能准确衡量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专业程度呢?现在,国家出面帮忙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2月21日发布的《关于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内容调整情况的说明》中,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正式纳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且,在2017年国家正式保留的140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位列社会水平评价类第76项《人力资源服务人员》两项证书之一,为目前国家最为权威的劳动人事管理专业资质认证。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职业展望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专职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已达数十万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但是目前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与这一需求还很不适应。设立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新职业,对于满足社会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其解决劳资问题的能力,促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课程设置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2)劳动合同管理;(3)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4)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6)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课程收益

全面系统掌握最新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有效防范企业劳资风险。

劳动关系协调师是一个就业年龄不限,性别无妨,工作领域宽阔,职业挑战性和使命感兼具,符合和谐社会精神的新型职业。更重要的是,现在劳资关系越来越受到企业重视,大中型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师岗位急缺,劳动关系协调师是人力资源岗位的薪资升级突破口。

劳动关系协调师重点工作的法定程序和一般程序,清楚用人单位、工会、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遵照 程序开展协调工作,尊重各方意见,取得各方支持配合,使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组织程序。三、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作用的途径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人力资源管理的角色是“观察员”、“主推手”和“协调师”。要把角色扮演好,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就要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及办事人员工作水平。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2019年报考时间(北京地区)

2019年5月18日 (星期六)

上午: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技能考核

下午:14:00-17:00 综合评审

2019年11月16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技能考核

下午:14:00-17:00 综合评审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报考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或相关职业)年限证明、前一级别证书复印件、白色彩底相片、报名申请表,以上文件还需提供相片电子版或彩色扫描件备用。

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国家补贴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也属于北京市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助推职业(工种)。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可提高专业技术等级工资,享受国家技能提升补贴不低于2000元。

劳动关系协调员与人力资源法务师区别

劳动关系协调员指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在中国,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大量工作其实不是集中在人力资源管理,而且集中在劳动关系协调。人力资源法务师是指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有效的将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的企业规章制度中予以执行,从业有效的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的防范用工风险。具体概括起来说,人力资源法务师是企业从员工招聘到离职的全过程管理,更侧重于事先预防,而劳动关系协调员一般只限于后期劳动关系协调处理,更侧重于事后处理,是人力资源法务师在劳动纠纷那块的细化和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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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法务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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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技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调整后的申报条件

(一)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二)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4、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三)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6、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7、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一般可以通过当地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以个人形式报名,但各地确实不太统一,还请以当地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各地流程不太统一,以下为大体报考流程,请参考:

①通过当地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是代理机构报名。

②由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考条件。

③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的考试报名费用。

④报名成功后考前一周左右领取或打印准考证。

⑤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

⑥考试结束后,大概45个工作日查询成绩(未通过者有一次补考机会),成绩合格者等通知领取证书。

分为4级。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报考条件:

(一)严格执行四、三、二、一逐级报考机制。

(二)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4、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四)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7、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8、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五)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人力资源管理师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

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技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师)。

人力资源管法务师报名

初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报考条件:(1)在校大学生,经本职业人力资源法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含同等学历),经本职业人力资源法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法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人力资源法务师证报名

怎么是法务师?没听说过,给个链接。

国际注册人力资源,需要到国际认证协会,进行考试并成绩合格后,给予注册。目前中国的国际注册人力资源注册需要到江苏进行培训后,考试合格则给予注册,以下是具体的注册过程:国际认证协会International Profession Certification Association(简称IPA) 是专门从事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及行业机构业务标准认证的国际职能机构,是中国区唯一经美国国务院签印并由中国驻美国大使馆认证认可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国际认证协会下属人力资源法务师中国认证委员会,全权负责项目在国内的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国际认证协会人力资源法务师中国认证委员会2010年4月正式授权江苏吴鼎律师事务所在苏州地区开展认证培训工作。1、由国际认证协会IPA颁发《国际注册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国际注册职业资格证书2、在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专业人才库备案,并颁发《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备案表及注册卡。 3、提供常年免费电话咨询服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劳务公司、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工会干部,有志于从事人员管理的其他人员。课程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学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学习。

这个证书是国内刚推出的一个资格认证,主要是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国内发生了很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资纠纷,给企业人事管理者带来颇多麻烦,企业败诉案件中有80%以上是与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及相关法律知识匮乏有关,而在国外众多大型企业中,有近90%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拓展了法务服务,市场对人力资源法务方面的专业人才需求迅速增加,目前中国人力资源法务人才的市场缺口达到30万人以上,您目前还没有听说过,但随着推广,现在已经有很多人报名参考。 因该证书刚开始在国内推广,目前还没有全国统考,现在包括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试,目前也只是各省自己评考,没有全国统考,以后肯定会全国统一考试的。 人力资源法务师资格证书是表明持证者具有从事人力资源法务工作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持证者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员以及与工资待遇相对应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衔接的重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持有该证书的主要是人事法务工作的负责人及人力资源主管与经理。 在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竞争的人潮中,任何一种职业资格认证最终要获得的是市场的认可和行业内的认可,也就是对被认证者工作能力和资质的认可,而IPA的这个培训和认证的过程就是和实操完全同步的标准。IPA国际注册人力资源法务师认证拥有国际认证协会众多具有较深国际教育背景和长时间从业经验的国内外知名讲师队伍,而且有美国人力资源及薪酬协会讲师的加盟,在保证培训及认证理念国际化和先进化的同时,又确保每位通过认真和注册的学员能够熟知国际先进的人力资源及法务管理知识,真正的掌握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各个模块实务操作技能,使每位学员具有行业内的相关法务知识储备,使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为企业及劳动者合法合理解决相关的劳动纠纷。在参与认证考评的同时也是一个学习提升的过程,对于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肯定有很大帮助。 由于现在国家人事部和劳动部已经合并,成为新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的“职业资格”已经开始回归其本意。现在引进的国际注册人力资源法务师资格认证,肯定会是人力资源行业里一个长期的重要的认证趋势,

21世纪,诞生了一门代表着国际人力资源领域最新发展方向的新兴学科——人力资源法务。随之成为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最热门而诱人的职业之一。2008年统计局公布的未来“十大高薪职位”中,人力资源法务就以其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收入,榜中有名。武汉大学人力资源法务研修班是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法务课程,除了传授知识技能外,对学员分析能力及处理劳动纠纷的技巧也有很好的培养。通过学习,使学员全面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更好地完善人力资源工作,为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作出巨大贡献,铸就法务与人力资源双向复合型人才。 武汉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培训中心是学校专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教学研究和培训的机构,中心工作涉及人力资源法务研修班、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总监硕士研修班、企业管理咨询、职业教育和每月一次的人力资源总监沙龙等,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等名校共同组建课程研发平台,组织最优化的教育培训资源,在全国各地建设多家企业调研和教育培训基地。中心现有专兼职教授30多人,博士20多人,自2000年以来,承办各类论坛、研修班和培训班近百场,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量的高级管理人才。2004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开展人力资源师培训,学员全国统一考试通过率一直居全省前列,现已成为湖北省最大、最权威的人力资源法务,人力资源师专业培训机构。一、课程简介: 本课程旨在借鉴国际、国内最新的劳动法规的发展趋势,并充分考虑其综合性和复杂性,将法务思维引入人力资源管理中,创造性地开发出了人力资源监管体系建构、人力资源战略和人力资源相关法规及风险控制技巧融为一体的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将相关法律法规融入到人力资源主要几大模块中的课程模式、应用经典案例分析法规条例、学员实际企业问题现场讨论、讲师多年人力资源工作经验的总结,诸多的课程特色受到广大学员的认可并真正做到人力资源法务知识的活学活用。二、招生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劳动、行政部、研发部)总监/经理及相关工作专业人员 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部门主管,并希望掌握劳动法律和处理争议相关知识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中负责劳动关系立法、执法工作的官员 致力于从事人力资源法务的人员、法务主管、人力资源法务专员三、课程师资: 课程师资由中心主任,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湖北省人力资源学会会长关培兰教授牵头,以武汉大学及全国重点高校人力资源法务讲师为主,配合知名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和企业高管。四、课程安排: 1、课程设置:模块一:员工招聘入职、跳槽和辞退管理 模块二:规章制度、工时、休假和加班管理 最新劳动用工政策解读及应对措施员工招聘及入职管理的风险控制跳槽管理员工辞退技巧 员工流动机理管理 风险控制 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的制定要求与技巧 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考勤、休假与加班制度的制定原则注意事项特殊工时制度的法律规定及适用条件如何合法、合理地安排员工加班和休假医疗期的法律界定及医疗期与病假的管理 模块三: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管理 模块四:员工各项社会保障的法规政策及操作实务 劳动合同、协议的制定及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劳务派遣的新规定、新变化 劳务派遣用工的退回机制与法律风险控制人事外包与劳务派遣等不同模式的选择 如何有效利用劳务派遣规避用工风险 其他特殊劳动关系的规范管理与风险控制 社会保险的构成和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待遇及管理要点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基数的构成和计算住房公积金的计算、缴纳的各项日常管理和公积金贷款的申办社保新政策解读及社会保险法前瞻 模块五:专业绩效和薪酬的劳动法适用 模块六:劳动争议处理技巧及发展趋势 绩效考核体系及激励机制的建立薪酬福利制度的设计、制定及优化管理绩效和薪酬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风险控制各项工资、奖金、休假加班的计算和、个税计算如何有效控制人力资源成本 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技巧 劳动争议热点、难点、疑点问题透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新规定及其与现行规定的主要区别最新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案例评析 工伤争议处理案例 2、上课地点: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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