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虽然是义务兵与志愿兵制度,但义务兵现在可以说是名存实亡,有些地方还要花钱靠关系才能进去当兵,而有些地方兵员不足,就采取强制征兵,但由于志愿当兵的人已超过实际需求,义务役总体上并未执行。当然随着人口结构改变,适龄兵源减少,不能排除将来执行义务役,即强制不愿入伍的人服役。适龄人口太多了所以不需要强迫每个人当兵各地就已经能征到足够的兵了,所以义务兵役实际上也成了自愿兵役。在兵役登记的那个页面有明示着,有参军意向的可进行应征报名,只要你应征报名了,就一定去进行体检和往后的流程,至于报名不去会不会有处罚,这个具体看自己的当地情况。你没应征报名,就不用去体检和参加往后的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