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免检期内违章罚款扣分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窗口接受处理。
4、扣分未满12分,罚款缴纳完毕扣分就会清除;扣分累计满12分应在十五日内参加为期七日的科目一学习,学习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扣分清除;扣分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扣分才会清除。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二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满分考试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凭证。符合规定的,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办理科目一考试预约,对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记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办理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核发预约考试凭证。
(二)考试岗按规定进行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违法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