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实施。暂定每年安排四次(一季度各一次)。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评审三部分,分半天进行,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综合评审的试卷满分各为100分,合格标准各为60分. 【报考条件】 国家出台的国家职业标准中申报条件如下: 三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过渡期间按过渡实施方案执行。 (2)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一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9年。 (2)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