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由科学构想变成生动现实。中央政府严格按照香港基本法办事,认真履行宪制责任,坚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继续保持繁荣稳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一国两制”在香港日益深入人心,得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
“一国两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开拓前进。回顾总结“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历程,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 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继续推动“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发展。
扩展资料
回归后,香港不仅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上更加繁荣稳定,而且在法治和人权保障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绩。法治是香港成功、繁荣的基石。回归后基本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和体制得到了落实,基本法作为宪制法律的地位已经基本确立。
在基本法之下,香港的法治得到了很好的维护,司法独立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由于有史以来第一次拥有了司法终审权,香港的法治和司法比以前更加完备。香港本地法治与新宪制的衔接、磨合机制已经初步形成。
港人享有的自由和人权比回归前更加广泛。有关人权保护的国际公约继续在香港生效,使得香港的人权保障继续保持国际水准。
需要强调说明的是,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回归后与内地人民一道成为国家的主人,依法享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回归后香港特区首次组团参加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工作;前卫生署署长陈冯富珍女士代表国家成功竞选成为国际卫生组织总干事;越来越多的专业资格考试对港人开放。这些都表明回归后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比以前只有增加而没有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