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珠宝首饰评估人员的素质,规范珠宝评估行为,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设立的执业准入制度。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该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珠宝评估业务。该考试由《珠宝评估理论与方法》、《珠宝评估案例分析》、《珠宝鉴定与分级》、《资产评估》和《经济法》5个科目组成。5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在3个考试年度内滚动有效。《珠宝评估理论与方法》和《珠宝评估案例分析》为珠宝评估专业考试科目,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组织进行,每两年举办一次考试。考场设在北京。《珠宝鉴定与分级》纳入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资格考试。该科目是对报考人员具备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资格的要求。报考人员需参加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已取得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珠宝鉴定与分级》科目。该考试每两年举办一次,考场设在北京。《资产评估》、《经济法》纳入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中相应科目的报名和考试。已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资产评估》和《经济法》科目。这两个科目于每年9月举办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