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公共营养师要参加考试有学历限制,但没有年龄限制。具体条件如下:
一、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一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劳动部统一组织考试,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岗位培训证书。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四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