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主管护师的条件如下:
第一,考生需要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第二,要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第四,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职责:
护师的工作职责与护士没有明显的差异,但是在一个护理组中可能分工不同。即具有一般的护理工作的操作能力,可以独立完成护理任务。
1、在病房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定护理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参加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历讨论。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