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巩义户籍且有市区住房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依划片范围安排入学
基本条件:
1、巩义市户籍。
2、2015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未上过小学的儿童。
3、家庭拥有市区住房并入住。
资格审查材料: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和房产证(不动产证)。在东区居住的还需提供2021年1月至7月任意两个月的水或电或燃气机打交费凭据。暂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原则在市区和周边镇(街道)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基本条件:
1、非巩义市户籍。
2、2015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未上过小学的儿童。
3、父母至少一方在巩义市区务工。
4、家庭在市区有固定住所,满足居住、就餐、学习等基本生活条件。
资格审查材料: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巩义市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在东区居住的还需提供2021年1月至7月任意两个月的水或电或燃气机打交费凭据。暂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
材料要求:
1、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居住证等证件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未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的二手房不予认定。报名的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为确保适龄儿童健康生活,招生工作中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儿童户籍至少与父母一方登记在一起。
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要求,家长需准备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明),以备开学后由学校查验接种完成情况。
4、报名时家长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核查。一经发现材料造假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如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参考:巩义市人民政府网-巩义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