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仪负责场所、活动、节目的主持者,为掌控事项进度及气氛的幕前负责人,在香港又可称为“司仪”,在台湾司仪和主持人是两种不同的类型。一、司仪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熟悉主持人工作的具体内容,能根据现场的气氛,即兴发挥,调动全场的气氛;2、负责主持典礼、婚礼、大会等活动的相关指导工作;3、负责现场协调和布置;4、负责联络、沟通、接待等工作;5、配合并协助活动策划、组织、准备及维护;6、从容面对、巧妙处理突发事件;7、建立与工作人员之间良好的沟通渠道。二、婚礼司仪主要内容如下:1、婚宴前3天前与新人见面策划婚宴节目表,婚礼当天行程安排,/新人服饰/用品表以便婚宴在周详准备下顺利进行;2、临场统筹于开席前扮演统筹角色,视察场地、音响布置、座位安排、处理有关临场变故及最后决定,以助婚宴准时及流畅地举行;3、程序与当天负责婚宴的调渡做最后跟进,令整个程序更清晰流畅;4、主持人最后彩排协助新人做最后彩排,以便正式仪式时信心十足;5、主持餐前安排乐队参加新人迎宾(如小提琴等)拍摄程序/其他仪式,令场面更有气氛及秩序;6、主持开场序幕宣布婚宴正式开始,介绍一对新人及主婚人,致欢迎词及祝福;7、主持婚礼仪式协助新人构思演讲词,以助新人大方得体的倾诉心中情;8、设计新人游戏按新人的意愿及要求,设计玩新人游戏,歌曲曲目,魔术等全体度身设计,壮偕并重,大搞气氛;9、设计特别效果如鸣放巨型彩炮,荧光肥皂泡,缤纷气球等。三、司仪岗位要求如下:1、深厚的知识底蕴,"腹有诗书语自华",要做到广,博,精,深;2、良好的语言素养:①语言要纯,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②优美的音色,宽广的音域;③较强的口语能力,语言有较强的表现力、穿透力、感染力、简洁、明了、生动、耐听。3、主持人应具备一定的临场应变和即兴发挥能力;4、策划和组织能力:①策划:有主意,能出点子;②组织能力:整个节目制作和操控能力。5、主持人应具备个性鲜明的主持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