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士官报考条件:
1、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
2、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简称军检,下同),结论均为合格。
3、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政治考核和军检
(一)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区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主要调查了解考生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在校表现,做出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者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名单位所在区人民武装部负责。
(二)军检。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检测,一般先进行面试再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一般不再进行后续军检项目。体格检查(含心理检测)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军后卫〔2016〕305号文件)执行。
军检结论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其中合格区分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等。军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录取必须符合相应的体检合格标准。政治考核、军检综合结论须由卫戍区招生办公室审核。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