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教育情况及鉴定意见”由培养考察人填写,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填写中需要:实际表现的全面评价;写清楚具体进步;语句规范;连续填写;给出明确意见。具体如下:
一,是每年考察两次,要写明对入党积极分子半年来的政治思想、入党动机、工作学习等实际表现的全面评价, 采取的培养考察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情况。
二,是应注意写清某一方面,某一点的进步,不要一个优点或一个缺点到最后,考察情况中不要以希望代替不足。
三,是用语要规范,书写要工整。
四,是培养考察情 况需要连续填写,一年培养考察未达到中共预备党员条件的,应继续 在此表上填写第二年的培养考察情况至成熟时,如果表格不够要附页 继续填写考察意见。
五,是考察期满一年后,每半年考察意见最后要就 “是否继续培养考察”或“是否提交支委会讨论发展”写出明确意见。
六,是支部书记和两名培养考察人应在每次考察意见签上本人姓名和日期。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
1、开展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工作。党组织应十分关心其的思想进步,经常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启发他们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积极靠拢党组织。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培养、教育和考察。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均应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指定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及时编入本支部的党章学习小组学习,送党校培训,吸收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建立培养和考察档案等。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工作。
3、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遴选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人(联系人),具体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于成立了党小组的支部,遴选重点培养对象须先经党小组讨论。
4、政治审查。党支部通过党总支,对培养对象的主要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历史情况发函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