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现已公布,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01月18日 10:00:00 到 2018年01月30日 23:59:59 。
2017年新疆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和递补:
1、资格复审人员确定: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所报岗位的拟招录人数,由高分至低分按照拟招录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月19日-21日,每天10:00-19:00(北京时间)。
3、资格复审方式:考生将资格复审材料以传真(或电子图片)的形式发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各招录部门(传真号、邮箱号和招录部门联系方式附后),由各招录部门工作人员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资格复审需传真的材料:
①、《2017年兵团面向内地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表格样式附后);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背面同时打印在一张A4纸上);无身份证者,须传真临时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③、学历证书复印件;如果职位要求有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还需传真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其他证明材料:如果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开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如果职位要求有从业资格证书的,需传真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⑤、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