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务员考试# 导语】根据《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现将黄石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更多招考资讯请点击 无 招生考试频道!以下是公告详情: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6月4日至6月5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联系方式 1、黄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职位(14230202008001001) 复审地址:黄石市旅发委办公室(下陆区广州路22号林业局大楼(森林防火中心)516室,乘坐11路、25路、17路至金广厦站步行10米即到) 联系电话:、6510976 2、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职位(14230202008001002,14230202008001003,14230202008001004,14230202008001005,14230202008001006) 复审地址: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工科(杭州东路1号市政府大楼221办公室,乘8路、11路、12路、18路、22路、37路人民广场站) 联系电话: 3、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职位(14230202008001029) 复审地址: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工科(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广州路22号市林业局大楼2166室,乘11、25、17路公汽到金广厦站) 联系电话:6368686 4、黄石市审计局 职位(14230202008001009、14230202008001010) 复审地址:黄石市审计局政工科(下陆区广州路21号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3号楼415室,乘11路、17路、25路到金广厦公交站,市粮食储备库正对面) 联系电话:6264611 5、黄石市财政局 职位(14230202008001033、14230202008001034、14230202008001035) 复审地址:黄石市财政局617办公室(黄石市下陆区杭州东路2号,乘11路、12路、13路、8路至人民广场站) 联系电话: 6、黄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职位(14230202008001030) 复审地址:黄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8办公室(乘7路公交车到市戒毒所站) 联系电话: 7、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职位(14230202008001007、14230202008001008) 复审地址: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黄石市团城山桂林南路10号,乘5路、24路、25路、31路) 联系电话:、6314966 8、黄石市水利水产局 职位(14230202008001024) 复审地点:黄石市水利水产局907办公室(市磁湖东路2号,乘9路、37路、14路至明珠广场或十六中站) 联系电话: 9、黄石市国土资源局 职位(14230202008001025、14230202008001026、14230202008001027、14230202008001028) 复审地址:黄石市国土资源局408会议室(黄石港区亚光新村9号楼,乘5路、9路老年大学站步行100米,11路、12路国贸站步行200米) 联系电话: 10、黄石市知识产权局 职位(14230202008001036、14230202008001037) 复审地址:黄石市知识产权局417室(下陆区广州路21号,乘11路、17路、25路公交到金广厦站) 联系电话: 11、黄石市体育局 职位(14230202008001032) 复审地址:黄石市体育局4楼局政工科(下陆区磁湖路167号,乘6路、13路在海事局站) 联系电话: 12、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位(14230202008001011、14230202008001012 14230202008001013、14230202008001014、14230202008001015、14230202008001016、14230202008001017、14230202008001018 14230202008001019、14230202008001020、14230202008001021、14230202008001022、14230202008001023、14230202008001052) 复审地址:黄石市人社局七楼会议室(黄石市湖滨大道39号,乘2路、9路、16路在天方百花园站,乘14路在地税局站) 联系电话:、 13、黄石市公安局 职位(14230202008010001、14230202008010002、14230202008010003、14230202008010004、14230202008010005、14230202008010006、14230202008010007、14230202008010008、14230202008010009、14230202008010010、14230202008010011、14230202008010012、14230202008010013、14230202008010014、14230202008010015、14230202008010016、14230202008010017、14230202008010018、14230202008010019、14230202008010020、14230202008010021、14230202008010022、14230202008011001、14230202008011002、14230202008011003、14230202008011004、14230202008011005、14230202008011006、14230202008011007、14230202008011008、14230202008011009、14230202008011010、14230202008011011、14230202008011012、14230202008011013、14230202008011014、14230202008011015、14230202008011016、14230202008011017) 复审地址:黄石人民警察学校(黄石市黄石港区大泉路特1号,市内乘17路公交车至高炮三团站) 联系电话:、、、 14、黄石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复审地址: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707室(市内可乘坐8路、11路、12路、13路、18路、25路、37路公交车在市人民广场站) 联系电话: 15、大冶市 职位(14230202008002001、14230202008002002、14230202008002003、14230202008002004、14230202008002005、14230202008002006、14230202008002007、14230202008002008、14230202008002009、14230202008002010、14230202008002011、14230202008002012、14230202008002013、14230202008002014、14230202008002015、14230202008002016、14230202008002017、14230202008002018、14230202008002019、14230202008002020、14230202008002021、14230202008002022) 复审地址: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冶市建设路23号)七楼702办公室,乘大冶1路、4路、8路、10路大冶审计局站) 联系电话:、8729806 16、阳新县 职位(14230202008003001、14230202008003002、14230202008003003、14230202008003004、14230202008003005、14230202008003006、14230202008003007、14230202008003008、14230202008003009、14230202008003010、14230202008003011、14230202008003012、14230202008003013、14230202008003014、14230202008003015、14230202008003016) 复审地址:阳新县人社局10楼公务员管理办(阳新大道13号,乘阳新5、11路到城市广场站) 联系电话: 17、黄石市经济开发区 职位(14200202008008008001、14200202008008008002、14200202008008008003、14200202008008008004、14200202008008008005) 复审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189号开发区管委会人社局6228办公室(市内乘24路、28路、31路公交车至黄金山科技园站) 联系电话: 18、黄石市西塞山区 职位(14230202008005001、14230202008005002、14230202008005003、14230202008005004、14230202008005005、14230202008005006、14230202008005007、14230202008005008、14230202008005009、14230202008005010、14230202008005011、14230202008005012、14230202008005013、14230202008005014、14230202008005021) 复审地址:西塞山区政府大楼921办公室(乘1路、4路、12路、13路、15路、21路中窑站往普爱院区方向300米) 联系电话: 19、黄石市铁山区 职位(14230202008007001) 复审地址::铁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0424室(铁山区鹿獐山大道特1号,乘29路或301路公交到铁山区政府站) 联系电话: 20、黄石市下陆区 职位(14230202008006003) 复审地址:下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人才办公室(乘6、7、11、21、22路车到下陆区政府站) 联系电话: 21、黄石市黄石港区 职位(14230202008004001) 复审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政府区人社局四楼会议室(磁湖路29号,乘14、20路车到港区政府站,乘2、5、9路到桂花湾广场站) 联系电话:、3293863 22、大冶市森林公安局 职位(14230202008012001) 复审地址:大冶市森林公安局办公室(大冶市东岳路安家桥巷2号,乘大冶4路公交车至东岳中学站) 联系电话: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学历。 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审查单位届时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四、其他 考生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招录机关可与考生电话联系,若考生明确表示放弃面试资格,则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情况记录并签字后,依次递补考生。招录机关要尽力与考生取得联系,确实联系不上的,则发短信给考生,要求其在24小时内回复,若考生在规定限期内仍无回应,则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情况经过记录并签字后,依次递补考生。 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资格复审及面试机会。 附: 黄石市2018年行政机关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公务员局) 2018年6月1日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采取“校园招聘”形式招聘部分事业单位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大冶市市直中小学教师145人,具体见附件1《大冶市2023年度市直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二、招聘对象此次校园招聘面向省内外高校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5.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应聘条件的可以应聘,但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同学科岗位;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并取得相应学位,应聘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表》。(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1.现役军人;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以及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四、招聘程序(一)线上报名及资格审核线上报名时间:2月17日至21日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各应聘考生扫码报名(报名二维码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具体材料如下:年大冶市校园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2.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4.在线学籍验证报告;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应聘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二)考试本次招聘考试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1.笔试(1)笔试内容及形式本次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月25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湖北师范大学校内。(3)笔试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4)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通过校园网上发布,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当天通过校园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特别提醒: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后续考试具体事宜将在大冶政府网()和湖北师范大学校园网()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校园网发布的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1)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所有岗位均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考生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6分钟,按50%计入总成绩。(三)现场签约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来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考生取消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原则上只向下递补一次。(四)体检和考核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2.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考核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3.已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将本人毕业档案寄到大冶市教育局人事管理股审查。逾期不寄达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4.已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并将证书、证明于8月1日前送达大冶市教育局人事管理股审查,逾期不送达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5.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不得擅自放弃岗位,否则将相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及有关单位,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大冶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申请。(五)选岗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来确定。(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一个聘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五、其他事项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3.因各种原因导致“校园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空缺计划将调剂到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计划中,具体办法另行公告。4.本公告适用于本次校园招聘,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冶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市教育局附件:1、大冶市2023年度市直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2、2023年大冶市校园招聘报名表3、2023年大冶市校园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4、2023年大冶市校园招聘报名二维码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冶市教育局2023年2月16日附件:2023年大冶市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023年大冶市校园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023年大冶市校园招聘报名二维码附件:大冶市2023年度市直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和公务员考的差不多.
这个不需要考试的,是按照公开选招、集中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来选招的。2009年湖北省选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和《2009年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招工作方案》(鄂三支一扶办〔2009〕6号)的安排,我省2009年继续按照公开选招、集中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招30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招岗位 2009全省共计划选招30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其中,结合国家“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选招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重点支援农村初中义务教育;根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需要,选招4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技、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村经营管理、农村能源等岗位的公益性支农服务;选招400名(含50名基层计生服务岗位)医疗卫生专业的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支医,重点培养全科医生;选招50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工作;结合共青团中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恩施项目,选招100名高校毕业生到恩施州的基层乡镇担任西部计划志愿者,5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 其中支农需求专业重点是农学、植物保护、土壤肥料、微生物、园艺、蔬菜、茶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植物防疫与检疫、水产养殖、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土建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支医(含基层计生岗位)需求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护理、检验、药学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扶贫、青年事务综合岗位专业不限。 具体选招岗位和专业要求可咨询省内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登录湖北人事信息网()、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2009年湖北省“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第一、二批)》(附件1)。基层计生服务岗位需求信息第二批发布。 二、选招对象和条件 (一)省内普通高校与生源为本省的外省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09届毕业生(省内普通高校2008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也可参加选招)。“支医”、“支农”对象的选招可以放宽到2007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如果省内生源不足,各地可按条件适当选招外省生源的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1周岁;往届毕业生年龄根据相应学历相应放宽。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四)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五)身心健康,符合《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附件2); 三、报名程序 (一)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登录湖北人事信息网或湖北人事考试网,查阅《2009年湖北省“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第一、二批)》确定意向岗位后,下载并填写一式三份《湖北省“三支一扶”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附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往届生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4张。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集中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报名汇总表》(附件4)后,统一到各省级主管部门报名; (二)外省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湖北人事信息网或湖北人事考试网,查阅《2009年湖北省“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第一、二批)》确定意向岗位后,下载并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附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往届生出具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4张,到各省级主管部门报名。 报名时间从2009年3月10日至5月15日截止。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所需《2009年湖北省“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第一、二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2009年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汇总表》均可登录湖北人事信息网、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 支教报名:省教育厅人教处 电 话:87328089 电子邮箱: 支农报名:省农业厅科教处 电 话:87661005 电子邮箱: 支医报名: 1、省卫生厅人事处 电 话:87821725 电子邮箱: 2、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基层计生服务岗位) 电 话:87238610 电子邮箱: 扶贫报名:省扶贫办扶贫培训中心 电 话:87300709 电子邮箱: 青年事务综合岗位报名:团省委志愿者指导中心 电 话:87233557 电子邮箱: 特此公告。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九日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我省2015年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募计划2015全省共计划招募选派125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二年(因我省今年继续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统招统派”,故不选派支教生)。(一)招募选派269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业、农技、畜牧、兽医、农机、水产、林业、农村经营、农村能源等公益性支农服务;(二)招募选派233名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支医和基层计生服务;(三)招募选派109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农村文化和贫困村整村推进等专项服务;(四)招募选派98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服务;(五)招募选派359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六)招募选派12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水利部门从事基层水利服务;(七) 招募选派62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残疾人服务部门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二、招募选派基本条件招募对象主要为2015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经批准适当放宽到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或2013届、201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身心健康;(五)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1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适当放宽1-2岁;(六)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招募选派程序2015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查询岗位。各地各服务岗位的具体招募计划及岗位要求等详见《湖北省2015年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高校毕业生可从即日起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需要咨询“三支一扶”相关政策和拟服务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时,可直接与相关市、州 “三支一扶”办或相应的省直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附后)。(二)网上报名1、提交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报名时间为5月13日8:00至5月22日17:00。报名学生登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后进入“三支一扶”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在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20KB)。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已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不得重新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募选派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募选派资格的,将按规定予以处理。2、资格审查。报名开始后,由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包括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进行初审,各地“三支一扶”办进行复审,确定资格人选。报名者可随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若因专业等原因报名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应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2015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若报名人数与招募计划达到5:1以上时,由服务岗位所在市、州“三支一扶”办视情况商所在县级“三支一扶”办自行组织资格考试,严格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人选,并在市、州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考试工作要确保公开、公平、竞争、择优。6月10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办。(三)双向选择2015年6月上旬,省“三支一扶”办举办“双选会”,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包括基层用人单位代表)与符合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沟通交流、双向选择,最后确定拟招募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2015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贴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一式五份、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双选会”。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证书尚未发放时由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毕业证明。各级“三支一扶”办会同省直主管部门在“双选会”现场按“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专业对口优先、党员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优先”的原则确定拟招募对象,录入 “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发放《湖北省2015年“三支一扶”计划岗前培训通知书》。(四)岗前培训和体检2015年7月份,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拟招募对象进行上岗前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见《湖北省2015年“三支一扶”计划岗前培训通知书》),并对拟招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集中组织体检。省“三支一扶”办对岗前培训结业、体检合格者发放《选派通知书》。(五)选派对象公示2015年7月底,省“三支一扶”办对选派人员名单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高校毕业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服务类别、服务地区、拟招募选派人员姓名等。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招募选派条件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选派。(六)选派到岗2015年8月上旬,招募对象凭省“三支一扶”办发放的《选派通知书》到服务岗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组织服务单位与选派对象签订服务协议。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四、服务期间生活待遇与期满优惠政策(一)服务期间待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间每月享受生活补贴,并按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者,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到37个国定、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与国务院明确的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以及到其他乡镇基层服务的,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高定薪级工资一至两级),从报到的当月开始按月发放。(二)服务期满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在基层就业,支持自主创业,扶助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可享受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可拿出一定岗位通过人社部门考核直接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地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采取定向招聘或笔试加分的办法予以政策倾斜;定向招聘比例应不低于40%,综合科目笔试成绩总分增加5分,定向招聘和加分优惠措施不同时实行。考试录用公务员时,将拿出部分职位定向招录“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人数达到一定限度就需要考试,《湖北省2015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里的规定如下:报名开始后,由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包括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进行初审,各地“三支一扶”办进行复审,确定资格人选。报名者可随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若因专业等原因报名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应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2015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若报名人数与招募计划达到5:1以上时,由服务岗位所在市、州“三支一扶”办视情况商所在县级“三支一扶”办自行组织资格考试,严格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人选,并在市、州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考试工作要确保公开、公平、竞争、择优。6月10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