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的“四不方针:“不党、不卖、不私、不盲。也称为“四不主义”。
四不方针的具体含义:
“不党,即“纯以公民的地位发表意见,此外无成见、无背景,凡其行为利于国者拥护之,其害国者纠弹之”。
“不卖“,即“声明不以言论作交易,不受一切带有政治性质之金钱辅助,且不接收政治方面之入股投资,是以吾人之言论或不免囿于智识及感情而断不为金钱所左右”。
“不私”,即“本社同人除愿忠于报纸因有之职务外并无他图”,易言之,对于报纸并无私用而愿向全国开放,使为公众喉舌。”
“不盲”,即“随声附和是谓盲从、一知半解是为盲信、感情所动不事详求是谓盲动、评诋激烈昧于事实是谓盲争,吾人诚不明而不愿陷于盲”。
四不方针的由来: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民国政府对日本侵略采取的政策。
1932年1月,上海《时事新报》发表蒋介石的《东北问题与对日方针》。他反对对日开战,提出不绝交、不宣战、不定割地之约、不签丧权之字。
蒋介石的四不方针,是因为不抵抗不行,又不能真抵抗。如果承认日军侵占东北,国民党必将受全国人民反对。于是,蒋介石默认现状,但不和日本讲和订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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