樽品爱榴莲 补偿加班费、夜班补助、部分工资应通过“应付工资”来核算,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根据该人员原来情况核算。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在正常经营情形下的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依《财政部关于对职工理顺劳动关系补偿金财务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 企业在不改变企业组织形式或者未实施企业清算的条件下改革用工制度,因解除或变更劳动关系等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计入发生当期管理费用,不应进行追溯调整。即此时应计入“管理费用”,贷记“现金”或“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但不应通过“应付工资”核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个人所得税:补偿金额在当地上年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一次性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符合上述个人所得税部分的金额,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允许税前列支。 借记“管理费用”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管理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作为期间费用核算的,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账核算。期末"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后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理费用
beetleleon 如果离职员工跟企业发生了劳动仲裁,企业最终根据仲裁结果给员工支付了相关费用,在会计处理时应根据具体类别进行分门别类进行。法律分析(一)补发的工资:这是劳动仲裁中经常出现的内容之一。企业应视同正常的工资支出,计入职工薪酬,并按照正常的“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二)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的双倍工资等:具有处罚性质,多出正常工资的部分应计入“管理费用”,属于企业管理问题导致的支出,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但是可以据实税前扣除。(三)补发的离职补偿金: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常发生劳动仲裁的原因之一。企业应视同正常的离职补偿金,以“辞退福利”计入“管理费用”,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但是可以据实税前扣除。(四)补发的其他各类补偿或员工应得的支出,根据具体性质进行归类,原则参照前述的处理。企业应视同正常的离职补偿金,以“辞退福利”计入“管理费用”,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但是可以据实税前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CamillaGao 初级会计工资 通常不很高的,一般就是三四千左右,慢慢经验多了就会待遇高起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资通常和用人单位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协商一致确定,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和工作岗位、工作能力、绩效考核、加班时间、用人单位补助等相关。《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一、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二、如果用人单位工作拖欠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2、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劳动者有欠条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足疗沙发厂家 应该准备好被辞退的证据(比如辞退通知单什么的)和在职期间的收入证明(比如银行的账目详单),算出自己的平均工资,剩下的基本是仲裁的事了。
马铃薯菇凉 《经济法基础》各章节学习方法 第一章 总论 本章一方面介绍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另一方面介绍了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的相关内容。理论性较强,内容偏多,建议以教材内容为主,掌握重点内容,考核以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为主。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本章主要介绍会计的相关法律制度,与具体的会计工作联系较为紧密,难度较小,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均可能涉及。可结合初级会计实务的学习理解掌握。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本章主要介绍银行结算账户、票据、银行卡、网上支付与结算方式的相关规定,是考试的重点章节,有一定的学习难度,学习过程中注意总结对比。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各个题型均会涉及。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 本章是历年考试中最重要、最核心的章节,主要介绍增值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税额的计算以及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各个题型均会涉及,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知识点及税额的计算。 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 本章与“增值税”在江湖中的地位不分伯仲,主要介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及不同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学习难度稍大,但是在经济法基础考试中题目难度较小;个人所得税知识点较多,内容较为零散,注意总结。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各个题型均会涉及,要重点掌握本章内容。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涉及十四个小税种的内容,种类繁多,内容更加琐碎。但是不同税种之间有一定的相似性,学习过程中注意总结,对比掌握。考核以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为主,偶尔也会出现不定项选择题。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主要介绍税收程序法的内容,难度不大,时间性和程序性规定较多,学习过程中以归集和整理考点为主,考前进行强化记忆即可。考核以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为主。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本章主要介绍劳动合同的签订、合同内容、合同的解除终止、劳务派遣、劳动仲裁及社会保险的内容,本章内容与我们日常工作较为贴近,学习难度较小,数字规定内容较多,在理解的基础上适当记忆。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各种题型均会涉及。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各章节学习方法的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技巧、备考攻略等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哦!
治愈系小精灵 这个道题所谓的仲裁是指经济民事仲裁,与劳动仲裁是两回事。
青春你还 劳动争议仲裁在我国仲裁体系中处于较为特殊的地位。《仲裁法》第77条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劳动争议之所以不适用于《仲裁法》的调整范围是由劳动争议自身的特点决定的。(一)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二)做为劳动者一方,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依照用人单位内部的规则,完成其所属岗位或一定职务的工作,并按劳动合同取得报酬。(三)劳动合同仲裁是由劳动法调整。劳动争议发生后,其仲裁所依据的原则、仲裁的程序、仲裁机构的组成以及仲裁实行的一裁二审制度,都同《仲裁法》所调整的民商事纠纷仲裁存在很大区别。因此,劳动争议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需另外规定。
chen251791802 下面是关于劳动仲裁赔偿会计分录的相关法律条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 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具体如下:1、个人所得税:补偿金额在当地上年平均 工资 3倍以内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一次性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符合上述个人所得税部分的金额,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允许税前列支。
满堂红李娜 相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局在相城区行政中心,虹阳路12栋
Lily20131010 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是劳动争议仲裁庭对当事人提出的实体劳动争议所作出的裁决,该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对用人单位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均可实行终局裁决。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终局裁决适用: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因此,判断小额案件的金额是否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应当以仲裁庭最终裁定的每项金额为准。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终局裁决
evanzheng2013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 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 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诉讼程序 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继续改一个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允许撤销裁决的情形包括: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对程序有所质疑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从而主张撤销裁决。【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东家1985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般设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机构性质属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或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与编制类型直接关联,标准基本上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标准。正如当前热议的公务员工资问题,不会太高。
麦兜籹籹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如果你已经离开公司,应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如果没有离开公司,则没有时间限制,随时可以提出仲裁。
银眼的狮子王 这是个无底洞呀!!想个其他方法对付她从现在开始,你精量不过问公司账目,同时聘请自己的法律顾问和财务总监,接手公司财务,慢慢架空她,及时她再威胁你,你就告诉她,她也拖不了关系,争取短时间内一次型了断
空山微风 如果只是说好让你做会计,而无任何协议的话,你很难维权的。所以这还得看你们之间的协议如何签订的。
重庆渝祥居 A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应该使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C仲裁法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D《仲裁法》还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由国家另行规定,也就是说解决这类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这是因为,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虽然可以仲裁,但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经济纠纷,因此只能另作规定予以调整。
1230985647abc 走仲裁吧~你们老板敢不签合同,这个年头真是少见的不得了。如果你不想惹事情,在仲裁之前和老板说下,如果老板不是二百五或者黑社会,基本上都会妥协的。你可以主张的权利:1、没有签订合同,从08年1月1日起到08年12月31日,双倍工资赔偿,共计12个月;2、社会保险不知道有没有交?没交需要补交。3、由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是合法的,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每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从08年开始),08年之前每一年支付一个月的。4、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扣押员工证件。申请将注册会计证转出。如果你老板看了这些还不同意,那你就仲裁吧。
chengjiebgjicom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静静地过 如果离职员工跟企业发生了劳动仲裁,企业最终根据仲裁结果给员工支付了相关费用,在会计处理时应根据具体类别进行分门别类进行。法律分析(一)补发的工资:这是劳动仲裁中经常出现的内容之一。企业应视同正常的工资支出,计入职工薪酬,并按照正常的“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二)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的双倍工资等:具有处罚性质,多出正常工资的部分应计入“管理费用”,属于企业管理问题导致的支出,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但是可以据实税前扣除。(三)补发的离职补偿金: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常发生劳动仲裁的原因之一。企业应视同正常的离职补偿金,以“辞退福利”计入“管理费用”,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但是可以据实税前扣除。(四)补发的其他各类补偿或员工应得的支出,根据具体性质进行归类,原则参照前述的处理。企业应视同正常的离职补偿金,以“辞退福利”计入“管理费用”,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但是可以据实税前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