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1、政府补助金作为营业外收入,收到时做以下分录: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借:本年利润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2、用这笔支出时(如购买材料、购置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拓展资料:政府扶持资金狭义上又称政府补贴资金、政府扶持资金、政府扶持项目、政府专项等,通常指的是我国政府使用财政手段通过政府与企事业、院所等单位的共同投资,促进特定领域研发投入、加速产业化成型、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进而实现国家层面上的宏观经济目标、科研目标甚至国防目标等。政府资金通常采用“专项资金指南”的形式进行发布:一般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宏观战略,组织相关专家制定相关领域短期目标(一般控制在2年至5年),同时制定分步计划及任务。与此同时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整个任务量及权重进行财政资金配比,形成政府专项资金指南下发。可以面向社会公开的专项,企事业及其他类型单位如满足项目基本条件要求及自身项目符合指南要求,即可申报。通过审批的项目政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表现形式多为资金无偿补贴、贷款贴息、奖励鼓励等。各类政府扶持资金之间没有特别明晰的界限划分,一般根据归口主管部门来进行区分:1、一般技术研发类、创新类政府扶持资金;2、已经完成研发进入大范围推广;3、特定领域的专项;4、具有地区特点的专项;5、奖励鼓励专项;6、按照政府部委来划分:如科委系统、经信委、发改委,有按照处室来份:信息处、软件处、都市产业处、智能卡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