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随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应为1500元未处理前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2000贷:原材料 2000处理之后借:营业外支出 1500 库存现金 500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2000
两个说的是同一个意思,只是详尽不同,在税法上的描述比在会计上的清楚一点,价外费用应该视为含税,换算出不含税的计入销售额
其实这二句话是一个意思:1、你看东西不能是东拿一句,西取一段的,这样不完整、全面,容易产生误导;2、看东西不能太钻牛角尖,第一段讲的并入计算,实际上指的也就是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第二段无非更进一步详细补充了一下而已。设想已经含有增值税的收入可能再计算应交税吗?不是重复了吗?祝你成功!
319 浏览 10 回答
218 浏览 8 回答
346 浏览 3 回答
286 浏览 4 回答
128 浏览 6 回答
335 浏览 6 回答
217 浏览 2 回答
209 浏览 6 回答
198 浏览 4 回答
262 浏览 4 回答
268 浏览
354 浏览
80 浏览
117 浏览
288 浏览